根据工作需要,我区5家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5名,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相关要求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人数 | 要 求 | 备注 | |||
年龄 | 性别 | 学历 | 其他 | ||||
铁岭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档案管理员 | 3 | 40周岁以下 | 不限 | 不限 | 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文字输入及表格绘制能力。 | 条件优越者,要求可适当放宽。 |
铁岭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险局 | 窗口工作人员 | 5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不限 | 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文字输入及表格绘制能力。 | |
铁岭经济开发区城乡就业管理局 | 档案管理员 | 2 | 40周岁以下 | 不限 | 不限 | 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文字输入及表格绘制能力。 | 条件优越者,要求可适当放宽。 |
铁岭经济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 | 办案辅助人员 | 2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不限 | 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文字输入及表格绘制能力。 | |
铁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民投诉中心 | 工作人员 | 3 | 35周岁以下 | 不限 | 不限 | 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文字输入及表格绘制能力。 |
二、招聘条件:
铁岭市户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者均可报名。
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
3.处于失业状态下的残疾人;
4.单亲抚养未成年者;
5.登记失业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即“4555”人员;
6.现役军人配偶;
7.自谋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
8.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
9.优抚对象,即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人员;
10.烈属,即烈士父母、配偶及子女。
三、报名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情况证明材料、一张一寸照片。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额满为止,不再另行通知。
五、报名地点: 铁岭经济开发区城乡就业管理局(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315室)
联系人:梁叶 焦克
咨询电话:72690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