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经济开发区城乡就业管理局公益性岗位招聘15人公告
2018-06-12
文章来源:未知

  根据工作需要,我区5家单位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15名,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及相关要求

单位名称 岗位名称 人数 要    求 备注
年龄 性别 学历 其他
铁岭经济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档案管理员 3 40周岁以下 不限 不限 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文字输入及表格绘制能力。 条件优越者,要求可适当放宽。
铁岭经济开发区社会保险局 窗口工作人员 5 35周岁以下 不限 不限 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文字输入及表格绘制能力。
铁岭经济开发区城乡就业管理局 档案管理员 2 40周岁以下 不限 不限 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文字输入及表格绘制能力。 条件优越者,要求可适当放宽。
铁岭经济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 办案辅助人员 2 35周岁以下 不限 不限 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文字输入及表格绘制能力。
铁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市民投诉中心 工作人员 3 35周岁以下 不限 不限 身体健康,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文字输入及表格绘制能力。

  二、招聘条件:

  铁岭市户籍,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者均可报名。

  就业困难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家庭成员;

  3.处于失业状态下的残疾人;

  4.单亲抚养未成年者;

  5.登记失业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人员,即“4555”人员;

  6.现役军人配偶;

  7.自谋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

  8.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

  9.优抚对象,即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人员;

  10.烈属,即烈士父母、配偶及子女。

  三、报名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就业困难情况证明材料、一张一寸照片。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开始报名,额满为止,不再另行通知

  五、报名地点: 铁岭经济开发区城乡就业管理局(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315室)

  联系人:梁叶 焦克

  咨询电话:7269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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