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招聘20名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公告
2018-08-11
文章来源:未知

   为有效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进一步充实法院审判辅助力量,确保司法审判工作正常开展,苏家屯区人民法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名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辽宁省户籍,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8年7月1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性身高170cm以上,女性身高158cm以上,司法警察岗位要求双侧裸眼视力不得低于4.6,其他岗位要求矫正视力不得低于5.0,无口吃、无重听、无纹身、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无吸毒史;

  (五)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

  (二)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三)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四)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五)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六)其他不适合从事审判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速录员7名,要求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文字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准确率90%以上。工作职责:协助法官从事庭审记录、询问记录、文书送达及诉讼卷宗的立卷、整理、归档等审判事务性辅助工作;

  网络维护管理员1名,要求计算机类相关专业,具有网络维护、编程或其他信息化工作经验。工作职责:网络软、硬件的维护、管理和维修等工作;

  文秘人员2名,要求汉语言文学类相关专业。工作职责:公文写作、会议记录等工作。

  2.司法警察10名。要求男性,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工作职责:协助司法警察开展安检、安保、值庭等庭审安全保卫工作,协助法官从事审判事务性辅助工作,协助参与强制执行等工作。

  三、招聘程序

  此次招聘按照报名、体能测试及文字录入技能测试、笔试、面试、考察、公示、聘用程序进行。本次考试所有信息在“苏家屯人民政府网”( http://www.sjtq.gov.cn/)通知公告栏中公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信息的更新,并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的,责任自负。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方式。

  报名时间:2018年8月13日-14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报名地址:苏家屯人才中心(苏家屯区丽花街22号,区政府路西)。

  报名要求:报名者须本人持《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填写)、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所有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近期二寸同底免冠彩照3张。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

  (二)体能测试与文字录入技能测试

  报考司法警察岗位人员应进行体能测试。体能测试项目:俯卧撑≥26个/分钟、10米×4往返跑≤12.5秒、1000米跑≤4分15秒。

  报考速录员岗位人员应进行文字录入技能测试。文字录入速度每分钟80字以上,准确率90%以上。

  凡体能测试、文字录入技能测试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环节的考试。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申论》,总分100分。

  考生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并按考生须知做好考前准备。

  (四)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依据各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谈方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者,取消其面试资格。

  此次招聘实行笔试、面试成绩权重记分法。权重记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五)考察

  以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聘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为序排列确定选考察人选)参加体检、政审。

  体检工作由区法院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负责组织实施。

  政审工作由区法院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

  由于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等原因而出现的职位空缺,按总成绩排序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聘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苏家屯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时间为3天。公示期内无异议的人员由区法院负责聘用,对有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方式及待遇

  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工资标准为1700元/月(含五险个人负担部分),缴纳五险,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500元/月(含五险个人负担部分),缴纳五险。试用期满后,经区法院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

  区法院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合同期满后,依据每年的考核评鉴结论,对表现较好且能够胜任工作的人员,续签劳动合同;对不适合继续工作的人员将解除劳动合同。

  咨询电话:区法院: 89469780、区人社局: 89812813。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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