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公开招聘15人公告
2018-09-13
文章来源:未知

   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结合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招聘岗位为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招聘人数15人,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二、招聘对象及报考条件

  1.具有葫芦岛市户籍、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择业期内(2017年、2018年)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以上高校毕业生。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政治素质高,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3.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困难家庭(包括:零就业家庭、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建档立卡家庭、残疾人家庭、优抚对象家庭等)的高校毕业生。

  5.同等条件下法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优先录用。

  三、岗位待遇

  大学生公共就业服务岗位实行全日制工作制,岗位补贴标准为1900元/月。聘用期间,统一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并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

  四、报名要求及程序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须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招聘期间任何环节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考生自报名至考试期间,应确保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组织机构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地点:葫芦岛市城乡就业管理局一楼4号窗口(新区劳动大厦)。

  报名时间:2018年9月10日—2018年9月20日

  报名者必须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派遣证及困难家庭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

  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直接发放准考证。

  五、招聘办法

  招聘分笔试、面试和体检三部分。

  1.笔试。笔试内容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得分40%计入总成绩。笔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及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公布笔试成绩:网上发布,并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名额1:2确定进入面试初审人选(如果成绩并列全部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因为个人原因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视为自动弃权)。

  2.面试。满分100分,按得分60%计入总成绩。面试前资格初审:以笔试成绩确定的初审人选按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时要求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困难家庭认定证),出现空缺按成绩递补。初审及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检。依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名单。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录用或取消录用。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

  拟录用的人员确定后,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予以公示,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成绩等,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受聘人员履行聘用手续,每年签定1次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1年,在岗最长期限为3年。

  葫芦岛市人社局咨询电话:0429-3150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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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