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2018年上半年全市教师资格工作安排的通知》(丹教办〔2018〕26号),现将2018年下半年全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计划安排如下:
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
丹东地区国考合格人员申请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教师资格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9月13日至11月14日,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周六、周日除外),上午9:00-11:30,下午1:00-5:00,11月14日截止时间为下午4:30。
现场确认地点:丹东市教育局来访便民中心“业务办理”窗口(丹东市振兴区八纬路64号,六纬路小学西门旁侧)。
二、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报名及现场确认时注意事项
1、国考合格人员申请教师资格需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申报系统注册报名。申请人在“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处报名。
2、现场确认需提交如下材料:
⑴《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填写方式详见附件《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样本中的要求)。网上报名后自行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本人若有工作单位,须在封面“填表日期”处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无法进行网上查询的须提供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的学历认定证明。
⑷提供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⑸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另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
⑹《辽宁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辽宁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以上两种表格必须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体检表要求在首页“照片”处粘贴统一上交的小二寸照片,并加盖体检医院骑缝章和尾页的体检医院公章,丹东地区申请人统一到丹东市中心医院体检,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相关妇科检查项目,需自行到丹东市妇女儿童医院进行体检。
⑺《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并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https://www.cltt.org),打印“普通话水平测试查询结果”。2003年6月15日以后考取的证书有效,语文学科二级甲等以上,其他学科二级乙等以上。具体测试工作计划请到丹东市教育局网站上“政策解读”栏目中查询,或拨打电话0415-2305878咨询。
⑻《教育教学实践评价手册》;至少20节本学科讲课教案实物(教案必须是与申报资格种类相同层次的实习学校);至少50节听课笔记实物(申报中职教师资格者除外)。
⑼申请人提供近3个月以内的小二寸免冠彩色正面证件照两张(体检表1张、备用1张)。要求淡蓝色、红色或白色背景,正面照、免冠、无修改、无白色边框、无头饰、无眼镜的冲洗印照片,且不得提供彩色喷墨打印机打印的照片,现场确认时提交的照片必须与网上注册的电子照片同一底版。
丹东市教育局
2018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