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 国考面试公告
2018-12-11
文章来源:未知

   根据《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辽教发﹝2015﹞190号)和辽宁省教师培训交流中心《关于2018年全省教师资格工作安排的通知》(辽教师﹝2018﹞2号)精神,按照《辽宁省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的安排,现将我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国考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公布,考生于2018年12月11日登录网站(http://ntce.neea.edu.cn/),查询笔试成绩。

  二、面试时间与地点

  (一)面试时间:2019年1月 5日至 7 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地点:营口市第九中学

  三、面试内容与形式

  详见《辽宁省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附件)。

  四、面试对象

  本次考试对象为报考小学、初级中学、普通高中教师资格的考生,并且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各科笔试合格并且在有效期内,户籍或人事关系在营口市的考生或坐落在营口市的普通高校在校生。报考其他教师资格的考生查看《辽宁省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附件)。

  根据省文件关于报考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考区的相关规定,对于户籍在营口地区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面试网报时请选择本人就读学校所在市。

  五、网上报名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实行网上报名,本次面试网上报名时间为2018年12月11日8:00至12月14日17:00。符合报名条件者,可在规定的网报时间内,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依照报名系统指引及相关要求进行信息输入。

  注意事项:

  1.参加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网报时不用重新注册。参加其他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的考生,在面试报名前需要重新进行注册和填报个人及报考信息,重新注册操作不影响考生的面试报名资格。考生所报类别笔试各科目均合格,且成绩在有效期内的考生方具备面试报名资格。报名系统有判别考生笔试成绩是否具备报名资格的功能,笔试成绩尚不具备资格的考生将无法进行进一步的网上报名操作。

  2.考生须本人通过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并对本人所填报的个人信息和报考信息准确性负责。禁止培训机构和学校团体代替考生报名,如有违反而造成填报信息有误,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如忘记密码,可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提示操作,报名系统将把新的密码通过短信发送到考生笔试报名时所填报的手机上;若有考生变更手机号码,可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教师资格考试客服电话核实身份后,进行人工重置操作获取新的登录密码。(客服电话010-82345677)

  六、网上确认

  营口市2018年下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国考面试报名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考生无需到现场确认。请考生及时关注确认结果,按时缴费,完成报名。

  七、缴费

  审核网上通过的考生,应再次登录报名系统,在网上缴纳考试费,网上缴费截止日期12月18日24时,未按时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八、打印准考证

  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为2018年12月31 日至2019年1月6日,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报名系统进行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参加面试。

  九、面试成绩查询与合格证明发放

  (一)面试成绩查询。本次面试成绩查询时间为2019 年3月5日,考生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查询本次面试成绩。如对本人的面试成绩有异议,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考区提出复核申请。

  (二)合格证明发放。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和面试均合格的考生,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颁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该合格证明是申请教师资格认定时的必要条件。面试成绩公布后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可自行登录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黑白、彩打都可以),提供给认定部门使用,考试合格证有效期3年,具体有效期日期以考试合格证明上标示的日期为准。

  联系电话:2998332

附件:《辽宁省2018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公告》

  营口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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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