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聘辽阳市宏伟区人民检察院文职雇员8名的公告
2019-01-15
文章来源:未知

   为加强检察院工作力量,经区政府同意,宏伟区人民检察院招聘文职雇员8人,其中行政岗位4人(女性)、检察业务岗位4人(男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户口为辽阳市白塔区、文圣区、太子河区、宏伟区、弓长岭区常住人口,符合报名资格和聘用岗位要求条件社会在职或非在职人员。

  二、报考基本条件

  (一)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二)热爱检察工作,保守工作秘密,服从工作安排;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四)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3年12月1以后出生人员,以本人有效身份证为准;

  (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有一定的文字写作能力,能够熟练运用计算机办公。

  三、报名相关事宜

  (一)报名时间:2019年1月15日至23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周六、周日休息)。

  (二)报名地点:宏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宏伟区政府四楼406室)。

  (三)相关资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正面同版一寸彩色免冠免镜证件照照片2张。报名者提供的各类证件及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提供虚假、无效证件或不如实填写有关信息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招考、聘用资格。

  (四)有关要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3、受过刑事处罚的;

  4、有关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

  四、招聘方式

  招聘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进行。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资格审查和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高分至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资格审查人员,经体检合格后,确定为聘用人选。

  六、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面试成绩及排名等信息,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实的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空缺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岗位性质和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的文职雇员,不具有行政和事业编制身份,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

  工资待遇:每人每月实发工资为1200元,按规定为聘用人员缴纳“五险”。

  招聘咨询电话: 5308218

  宏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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