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阳市市直机关公开33名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2019-03-31
文章来源:未知

  为进一步盘活事业单位人才资源,着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充实市直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决定面向市、县(市)区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以下简称保留参公身份人员)公开遴选市直机关(不含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下同)公务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

  此次遴选职务层次为主任科员及以下非领导职务。

  各遴选单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报考遴选职位的,须为我市、县(市)区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公身份(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工作人员。

  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人员是指,在参(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并试用期(服务期)满的人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并达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选调生;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机关公务员调入到原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4日(含)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历任职务晋升必须符合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全部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在报名集中地点的遴选现场,将提前下载并填写好的《2019年辽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推荐表》),一式4份,交至遴选机关。同时提交报考申请材料,材料包括报考者照片电子版及原版4张,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2份,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历次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任免审批表》(干部任免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符合转任条件的证明材料(如《辽宁省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军队转业干部审批报告表》原件及复印件、《选调生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调转表》原件及复印件等)各1份,以及其他能证明本人符合报考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等。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本次遴选要求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或取消遴选。

  县(市)区直公益性事业单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经本单位同意后,还需到本县(市)区组织部门审核。

  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2日至4月3日8:00时至16:00时、4月4日8:00时至11:00时,报名地点为辽阳市现代农业发展服务中心五楼大会议室(辽阳市农林科学院),地址:辽阳市太子河区农场路60号。

  (一)填写报名信息、上报照片。报考人员在指定网站下载报名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上报一张清晰、无变形、近期正面免冠白底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的电子版照片,电子版照片文件名字为:姓名+身份证号。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报名的同时,一并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各遴选单位根据公布的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报名申请和其他材料进行审查。

  报考期间,考生遇到问题,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报名确认。报考人员要认真填写并仔细核对《报名推荐表》的各项信息是否准确,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后,现场上交至遴选机关,遴选机关初审同意后,在遴选单位资格初审意见栏内注明“通过审核”,加盖公章,视为报名成功;对于经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但《报名推荐表》中信息有错误的,报考人员须重新填写并履行盖章程序,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上交至遴选机关,同样视为报名成功。对于未按报名规定时间上报报名材料的,视为放弃报考。报考者报名成功后,不得改报其他遴选单位及遴选职位(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除外)。

  本次遴选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四)领取笔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17日至4月19日8:30-11:00,13:30-16:00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到辽阳市白塔区青年街79号中国社会保险(太子河区武装部东侧)4楼领取准考证,咨询电话:0419-4136266。

  (五)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低于1:2的,将取消该职位。取消职位的,遴选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并同时在4月8日16:00时前将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及其他申请材料报至报考单位,在规定时间未报至报考单位,视为放弃报考。

  报考者所在单位,要严格按照“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的工作要求,防止和杜绝一位考生报考多个职位现象的发生。对于因职位取消,需要重新报考的考生,报考者所在单位要主动与取消遴选职位的单位进行沟通确认后,再在《报名推荐表》上加盖公章。

  (六)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资格审查(初审)、笔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考察、公示),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案例分析,主要测试市直机关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9:00—11:30,考场设在辽阳市。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笔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会同人事考试机构根据阅卷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五、资格审查(复审)

  市委组织部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在辽阳组工网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审查(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持《报名推荐表》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和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干部档案等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中,市委组织部将严格审核干部档案,特别要对是否具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是否符合转任条件、是否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面试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审查(复审)通过后,市委组织部在《报名推荐表》市委组织部资格复审意见栏内注明“通过审核”,并加盖公章。

  资格审查(复审)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面试

  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考察、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面试结束后,由市委组织部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根据总成绩,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一)考察。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考察组应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要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一票否决”。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后,应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考察意见。

  (二)公示。考察结束后,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由市委组织部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为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任职务、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和笔试、面试成绩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和任职等相关手续。

  特别提示:

  1. 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请考生认真阅读辽阳组工网发布的遴选职位信息表等,依法依规,诚信报考。

  3. 考生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第六、七、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考务咨询电话:辽阳市人社服务中心 0419-4136266

  市直各遴选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请见职位信息表。

  附件:

  

  1、2019年辽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点击下载)

   2、2019年辽阳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点击下载)

  中共辽阳市委组织部

  201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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