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葫芦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36名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
2019-04-01
文章来源:未知

   为进一步盘活事业单位人才资源,着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充实市直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决定面向我市市、县(市、区)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以下简称保留参公身份人员)公开遴选市直机关(不含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下同)公务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

  此次遴选职务为科员。

  各遴选单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报考遴选职位的,须为我市市、县(市、区)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公身份(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工作人员。

  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人员是指(以下简称“六类人员”):在参(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并试用期(服务期)满的人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并达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选调生;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机关公务员调入到原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3日(含)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历任职务晋升必须符合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初审)

  (一)报名。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并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请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2日至4月3日,到所报考的遴选单位人事部门进行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各遴选单位的咨询电话详见附件1)。报名与资格初审时间为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00。本次遴选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2019年葫芦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一式三份,由所在单位在推荐意见栏内注明“符合公告要求,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此件复印于原件”字样,注明经手人和复印时间);取得“六类人员”身份审批表复印件(如考录审批表、军转干部审批表等)(加盖本单位公章,注明“此件复印于原件”字样,注明经手人和复印时间);近期同版免冠一寸彩色正面照片5张(粘贴在报名推荐表3张,另外2张交给所报考的遴选单位,用于办理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初审)。资格审查(初审)工作在报名现场进行,由遴选单位负责。各遴选单位根据公布的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报名申请和报考者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进行审查,并将资格初审结果及时告知报考者(资格初审截止时间是2019年4月3日下午19:00)。

  (三)领取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17日9:00时至16:30,到所报考的遴选单位人事部门领取准考证。

  (四)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低于1:2的,将取消该职位。取消职位的,遴选单位应及时通知考生。报考已取消职位的考生、因为所学专业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而初审没通过的考生可以在2019年4月4日8:30-12:00报考其他符合遴选条件的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2019年4月4日上午重新报考的报考者的资格审查初审工作截止时间是2019年4月4日下午16:00。

  (五)资格审查(初审)通过后,遴选单位在《2019年葫芦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遴选单位资格初审意见栏内注明“通过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遴选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的,将取消进入下一阶段的资格。考生在遴选期间(报名、资格审查(初审)、笔试、资格审查(复审)、面试、考察、公示),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遴选单位、考试机构及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考试科目为案例分析,主要测试市直机关公务员必须具备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时间150分钟,满分为100分。

  考试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9:00—11:30,考场设在葫芦岛市。报考者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

  笔试结束后,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阅卷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

  五、资格审查(复审)

  遴选单位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2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各遴选职位的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资格审查(复审)。资格审查(复审)人员名单在葫芦岛市政府网站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未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不进入资格审查(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市委组织部和各遴选单位共同负责。资格复审中,遴选单位要严格审核干部档案,特别要对是否具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是否符合转任条件、是否存在违规破格提拔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凡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并按面试比例从笔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复审)通过后,遴选单位在《2019年葫芦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遴选单位资格复审意见栏内注明“通过审核”,并加盖单位公章。

  通过遴选单位资格审查复审的考生,由各遴选单位负责把考生干部档案、《报名推荐表》、报名时考生提交的材料,一并送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进入面试。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面试

  资格审查(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消遴选资格。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考察、公示与办理相关手续

  面试结束后,由遴选单位对考生成绩进行加权汇总,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其中总成绩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名次。根据总成绩,按照考察对象与遴选职位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一)考察。考察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组织,考察组应由2名以上人员组成。要把政治考察放在首位,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和政治倾向,对政治上不合格的 “一票否决”。要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核实报考者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考察后,应形成书面考察材料,提出考察意见(考察材料要有考察组成员手写签字、并加盖遴选单位章,一式两份),考察结束后,各遴选单位将考察材料报送至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

  (二)公示。考察结束后,遴选单位根据考察情况和职位要求,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拟任职人员,并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进行网上公示,公示内容为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拟任职务、现工作单位及职务和笔试、面试(专业测试)成绩等,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三)办理手续。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和任职等相关手续。转任职务以报考时填写并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职务作为依据,按有关规定转任。

  特别提示:

  1.本次遴选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公务员考试机构、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请考生认真阅读葫芦岛市政府官方网站发布的招考职位信息表等,依法依规,诚信报考。

  3.考生如有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令第30号)第六、七、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有关考试违法行为处理的规定进行处理。

  市直各遴选单位政策咨询电话请见职位信息表,在遴选期间,各单位要保证咨询电话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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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葫芦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职位信息表

2、2019年葫芦岛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

  中共葫芦岛市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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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