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大连市西岗区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44人公告
2019-04-19
文章来源:未知

   为了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素质,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大连市各级各类学校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实施意见》(大人社发〔2018〕486号)的精神,经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西岗区教育局所属中小学、幼儿园拟自主招聘高层次全日制优秀毕业生4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自主招聘共提供13个专业技术岗位,共44名教师。

  二、招聘计划

  详见大连市西岗区教育局2019年自主招聘教师计划(见附件1)。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通过公开报名,统一面试,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办法,面向符合条件的院校2018年、2019年全日制优秀毕业生自主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不限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的必须是教育部直属及各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的毕业生,院校名单见附件2)。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知识,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素养和奉献精神,有志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其中,岗位专业条件参照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

  (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拟聘用人员报到前须参加由招聘单位组织的体检);

  (六)具有与本专业相应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应届本科毕业生、应届研究生毕业生最迟在报到时提供(无法提供者,就业协议无效,不予聘用);择业期内的本科毕业生、研究生毕业生须在报名时提供,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不接受报名;

  (七)已被各级机关(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录用、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拟从2019年4月19日起通过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招聘现场宣讲等方式发布。

  宣讲会时间:2019年5月7日13:00

  地点:东师就业中心报告厅

  (二)报名

  1、报名方式: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在招聘现场宣讲会结束后进行现场报名,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时间13:30-14:30。

  2、报名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

  (1)《大连市西岗区2019年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网上A4纸下载、本人手工完整填写);

  (2)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见附件4);

  (4)已经取得的学历证书复印件、学位证书复印件(研究生需要提供本科毕业证复印件、学位证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复印件;

  (6)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报名采用诚信制原则,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已与其他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此次不予受理报名。

  (三)资格审查

  西岗区教师招聘工作小组对报考人员相关材料等进行审查,并通过综合考核方式按拟聘岗位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在东师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当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规定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调整到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应聘岗位所必需的专业素养、教学过程与方法、从教潜能、职业道德、职业精神等。其中,“英语”岗位报考人员用英语试讲,“音体美”岗位报考人员另加才艺展示。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从高到低按拟聘岗位数1 :1的比例确定参加考察和体检的人选,签订就业协议并在东师就业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当面试成绩相同时,通过加试方式确定。因报考人员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考官原则上由有经验的教育教学工作者担任,一般不低于7人,且与确定面试人选考核的考官不重叠,实行背对背工作。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情况。

  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体检工作由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区教育局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因考察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有效审查后,通过东北高师就业联盟网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同意后,完备用人手续。

  (七)服务期限

  通过自主招聘的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3年;招聘的全日制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毕业生,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不少于5年。

  六、政策咨询和投诉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0411-83689327

  举报投诉电话:0411-39661819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七、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违反招聘纪律,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报考人员违纪行为在聘用后查实的,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涉嫌违法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八、特别提示

  1、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办理派遣手续后再办理聘用手续。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未按时毕业或届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的,不予聘用。聘用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工作需要对聘用人员进行分配。

  2、省属和市属师范类毕业生招聘到编制内教师岗位应有半年以上农村学校实习或工作经历,拟聘用人员应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半年以上农村学校实习或工作经历证明,否则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3、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聘用)请留意相关网站,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附件:

1、大连市西岗区教育局2019年自主招聘教师计划;

  2、教育部直属及各省属重点(建设)师范类高等院校名单

  3、大连市西岗区2019年自主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4、2019年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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