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盘锦市司法行政系统招聘12名合同制社区矫正助理员公告
2019-05-09
文章来源:未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盘锦市委办公室、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盘委办发〔2015〕62号)精神,经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盘锦市司法局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社区矫正助理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合同制社区矫正助理员12人,其中,男性10人,女性2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盘锦城镇户籍的就业困难人员。包括:零就业家庭成员、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自谋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县以上(含县级)劳动模范、军人配偶、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或烈属;

  2.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

  3.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6月1日(含)以后出生);

  4.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本人自愿,服从分配,热爱司法行政事业,乐于从事社区矫正工作;

  5.具备计算机操作技能,具备一定的法律专业知识和相应的政策理论水平,具有一定的文字综合能力、沟通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身体条件

  1.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裸露部位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双眼矫正视力在4.8以上;

  2.男性身高在1.70米以上,女性身高在1.60米以上,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得低于标准体重的15%。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

  4.其它不符合从事社区矫正助理员岗位工作情形的。

  三、岗位及职责

  社区矫正助理员工作岗位在司法所。主要职责是在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的组织、领导和指导下,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贯彻执行有关社区矫正工作规定;

  2.协助做好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办理衔接手续;

  3.协助完成上级交办的审前调查评估任务;

  4.协助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日常管理,负责实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认罪、守法、劳动和学习等情况的考核工作;

  5.协助承办对社区服刑人员的考核评议事宜,依照规定做好社区服刑人员行政奖惩、司法奖惩的材料整理工作;

  6.组织指导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志愿者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矫正工作,适时开展社会帮教活动;

  7.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法制教育活动,增强其法治意识;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社区服务,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和悔罪改过意识;

  8.协调有关部门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提供就业、生活指导,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9.建立和整理社区服刑人员档案;

  10.加强与社会志愿者及其它矫正力量的协调与配合,为矫正工作服务;

  11.完成上级矫正机构布置的相关工作。

  四、招聘方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5月24日,报名地点在盘锦市劳动就业局人力资源市场一楼

  1.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登录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填写《2019年盘锦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社区矫正助理员报名登记表》。

  2.报名与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在报名规定期限内携带《2019年盘锦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社区矫正助理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就业困难认定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蓝底一寸照片(4张)等资料现场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二)考试方式。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

  1.笔试。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考试内容为法律常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和男女考生各自招聘名额1:2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根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加权分别计算男女考生综合得分,综合得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其中综合得分相同的,按照面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名次。根据综合得分,分别按照男女考生招聘名额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与政审人员。

  笔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政审。盘锦市司法局组织开展拟聘用人员体检与政审工作,体检或政审不合格的考生,分别按男女考生综合得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拟聘用人选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履行相关聘用手续。报考人员提供的各种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提供情况不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五、日常管理与工资福利待遇

  (一)聘用及考核。盘锦市司法局组织开展聘用人员岗前培训。盘锦市司法局与聘用人员每年签订劳动合同(如盘锦市社区矫正助理员岗位政策取消,自行解聘),聘用合同到期后聘用关系自动解除,是否继续聘用将根据工作需要和考核情况决定。实行动态管理机制,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盘锦市司法局专职社区矫正助理员考核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违规违纪查实的予以辞退,经考核不胜任工作的予以解聘。

  (二)工资待遇。实行全日制工作制度,标准每月每人2800元。按照我市有关标准,缴纳养老、失业、医疗、生育和工伤保险,同时享受住房公积金待遇。工资及社会保险、公积金单位统筹部分由市财政从就业资金中列支,办公经费由所在县区承担。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刘家波

  咨询电话:0427-2827866

  盘锦市司法局联系人:王文钵

  咨询电话:0427-3417013

附件:1.2019年盘锦市司法行政系统公开招聘合同制专职社区矫正助理员报名登记表.xls

2.零就业家庭认定表.xls

3.辽宁省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审核认定表.xls

  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盘锦市司法局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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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