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兴城市大学生110名公共服务岗位招聘简章
2019-06-05
文章来源:未知

   为缓解我市乡镇、社区及机关等单位用人短缺情况,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本次开发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110个,从事乡镇、社区和部分机关单位的服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1、我市户籍的2015年-2019年离校未就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户籍截止时间为6月4日)

  2、符合公务员政审标准的。

  3、符合公务员体检标准的。

  4、曾安置过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不予聘用。

  二、聘用岗位及待遇

  1、聘用岗位。本次招聘岗位为我市乡镇、社区及部分机关单位的公共服务岗位。

  2、聘用时间为三年,每年签订上岗协议,三年之后自动解聘,不享受经济补偿金待遇。

  3、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实行全日制工作制,月工资标准为1900元,聘用期间缴纳五险一金。

  4、聘用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人员实行用人单位和就业部门双重管理,统一执行面部考勤办法。

  三、聘用方式及岗位安排

  1、本次招聘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考,并委托第三方负责,按考试成绩择优聘用。

  2、考试方式:为笔试,满分100分,时间为100分钟。内容以《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为主。

  3、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聘用前110名,第110名出现并列时,一并聘用。政审、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按笔试成绩顺延。

  4、岗位选择。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公开自主选择,本人确定岗位后不得更改。

  四、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6月11日——2019年6月13日

  报名手续:

  1、本人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2019年毕业生持学校开据的毕业证明)、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一份,近期同版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2、考试地点、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准考证发放时间为2019年6月19日-6月20日8:30—17:00。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逾期不领者,视为放弃考试。

  报名地点:兴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人才就业服务大厅(兴城市临河大街30号),咨询电话:0429—5889027。

  五、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聘用办法

  1、2019年未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可实行“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兜底帮扶(不参加考试,直接聘用)。

  2、2018年年底前已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2016-2019年高校毕业生,未就业或失业人员,本人申请也可实行“大学生公共服务岗位”兜底帮扶(不参加考试,直接聘用)。

  3、直接聘用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校毕业生,不占用公开招聘的110名指标。

  兴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6月4日

【本站文章系网络转载,科信不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麻烦联系我们,我们会立即删除】
★ 编辑:1vLe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