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招聘3名劳动合同制人员
2019-08-26
文章来源:未知

   为满足工作需要,受用人单位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员性质

  招聘岗位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共招聘3人,具体需求计划见附件1。

  本次招聘人员性质为劳动合同制人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

  二、岗位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已就业在职人员能与工作单位解除合同或劳动合同的。

  (二)岗位及条件

  1.检察辅助: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的,年龄计算标准为198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含1983年9月1日出生),视为符合报名年龄要求。

  2.财务辅助:年龄在30周岁到40周岁之间,年龄计算标准为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含1978年9月1日出生),到198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1989年8月31日出生)视为符合报名年龄要求。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曾被行政拘留或者被采取过强制措施的;曾经因本人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单位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曾经因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被解除劳动合同的;直系血亲和本人曾经参加非法邪教组织的;有吸食毒品历史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8月27日、8月28日(每日上午9:00—11:00),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地点:人才广场4F 409室 景先生。

  3、报名要求: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凡弄虚作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人员聘用资格。

  本人在报名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1)《大连金普新区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2)本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均需要复印);

  (4)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专科学历的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证书认证资料。研究生学历的除需提供本科学历需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研究生学历证书认证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如果为留学回国人员还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

  (5)近期1寸免冠照片1张;

  (6)报考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报考有外语等级、职业资格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相应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若提供的相关证件不全,视为不合格。复印件一律不作为有效证件。逾期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方可参加面试。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资格。已经被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其当事人责任。

  四、政审和体检

  对拟聘用人员进行政审和体检。政审工作由招聘单位按照大连市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同时对政审对象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用工与管理

  1、组织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岗位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方法等。培训后,用工单位进行岗位分配。

  2、被聘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务派遣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由我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2年,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将聘用人员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设置试用期,试用期期满由用人单位对被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对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合工作情形的,用人单位可将聘用人员退回至我中心,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4、在实际工作中,用人单位依据本单位相关工作规定对被聘用人员进行管理和考核。

  5、工资待遇按照金普新区管委会劳动合同制人员薪酬相关规定执行。

  六、特别提示

  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应确保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1    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岗位计划

 

附件2 金普新区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人员报名登记表

  大连金普新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2019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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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