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共辽阳市委党校引进专业技术人才2人公告
2019-10-10
文章来源:未知

   为优化中共辽阳市委党校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关于印发<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规定>的通知》(辽市政发〔2016〕38号)文件规定,现面向全国普通高校院校为中共辽阳市委党校引进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和数量

  二、引进原则

  本次人才引进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三、引进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敬业,团结合作,作风严谨;

  2、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具有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取得的本科学历),各学历阶段所学专业均符合岗位专业要求;

  3、具有职位所必备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岗位技能;

  4、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均需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

  5、年龄30周岁以下(1989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可放宽至1984年10月10日以后出生;

  6、本次所引进党校教师职位,不需要教师资格证;

  7、辽阳地区教育系统正式在编人员不在本次引进之列;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现役军人;全日制学历在读生;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的人员;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引进程序

  本次引进工作基本程序包括: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引进。

  1、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17时。

  (2)报名形式:网上报名,下载《2019年中共辽阳市委党校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1),如实填写并附以照片后,以“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到电子邮箱:lysrsjbyb@163.com。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始终,报名者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凡查实报名人员不符合资格条件的,取消其引进资格,全额退还已领取工资及各种补贴。

  3、面试。面试拟于2019年10月末进行。面试工作根据岗位报名人数情况,确定是采用两轮面试还是一轮面试。当通过审核人数与专业岗位数比例超过4:1时,即采用两轮面试方法进行,首轮通过结构化面试,按照2:1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面试的人员;第二轮面试为试讲;如通过审核人数与引进专业岗位数之比不足4:1时,则采用一轮面试方式进行,即直接试讲。

  (1)面试现场需提供以下申报材料:

  ①《2019年中共辽阳市委党校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本人签字);

  ②各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材料的复印件。

  ③本科及硕士研究生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样表:附件2)

  (2)面试要求

  ①考生必须携带相关申报材料,按照规定时间到达考点参加面试,材料缺失或迟到30分钟以上者以弃权对待,取消面试资格。

  ②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分数不及格(低于60分)者,不予引进。

  ③面试考核过程中严禁携带任何含通讯存储功能的电子产品和与考试考核相关纸质资料进入考场。

  4、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体检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现行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另有国家行业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用人单位负责对拟被引进人员组织考察。并对拟被引进人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并要实地考核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情况。考察中发现不符合引进条件的,取消引进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拟被引进人员。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等被取消引进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进行递补。

  5、公示与引进。对体检、考察合格者,在相关媒体公示7天。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引进的人员,办理引进手续,取得事业编制,试用期一年(起始时间自引进人才介绍信开具之日起算)。对反映有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引进;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引进,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引进。未在规定时间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录用协议、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引进,取消引进资格。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不指定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面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各种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引进无关。

  2、报名人员自报名至拟引进人员公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未能按时签约入职的,视为放弃引进资格。

  3、双方签订协议后立即生效,任何一方违约必须承担违约责任。毕业生所提供的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所签订引进协议失效,取消引进资格。

  4、新引进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引进;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引进资格。

  5、此公告由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开发科负责解释。

  六、咨询电话

  辽阳市人社局:0419-2297299

  辽阳市委党校:0419-2311566

  附件:

附件1:《2019年中共辽阳市委党校引进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2:《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docx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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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