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市场化选聘2名公告
2019-12-04
文章来源:未知

   沈阳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9年11月,为沈阳市属国有独资公司,前身是沈阳市医药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资本22,060.27万元,经营范围:资产经营、投资服务、资产租赁。公司主要职能是对授权范围内的国有企业进行经营与管理,维护企业稳定,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妥善安置职工。集团共有企业38户。其中,国有及国有参控股企业32户、集体企业6户;其中,经营企业7户、壳企业31户。

  一、选聘职位、人数

  1.选聘职位:沈阳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2.选聘人数:各1名,共2名。

  二、任职条件

  (一)任职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职业素养,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协作,廉洁从业;

  2.具有较突出的工作业绩,熟悉现代企业管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及专业技术资格,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相关行业情况;

  3.具有把握大势的能力,面向全球的眼光、善于执行的水平、引领企业转型创新发展的能力,具有勇于担当、敢闯敢试、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具有创新发展、专注品质、追求卓越的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使命感,具有搞好国有企业的信心和决心;

  4.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

  (二)任职资格条件

  1.总经理

  (1)中共党员。

  (2)年龄55周岁及以下。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15年及以上工作经验,10年及以上大中型企业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企业重组、资产运营、破产清算等相关工作经验。

  (5)具备大中型企业正职或5年以上副职任职经历。

  (6)熟悉企业管理相关流程,具有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

  (7)具有优秀的计划、控制及领导能力,善于理解和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出色的组织协调管理和沟通能力;具有风险意识和风险控制能力。

  (8)具备央企、上市公司、大中型国有企业工作经验者有优先。

  2.副总经理(负责企业经营发展、信访稳定和财务管理等业务)

  (1)年龄50周岁及以下。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3)10年及以上工作经验,5年及以上大中型企业工作经验,具备企业经营管理、信访稳定等相关工作经验。

  (4)具备大中型企业副职或5年以上下一层级正职任职经历。

  (5)熟悉企业经营管理、信访维稳等业务,具备较为扎实的财务会计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复合型人才优先。

  (6)善于理解和把握行业发展趋势,具备优秀的计划、控制及领导能力;具有风险意识和风险控制能力。

  (7)具备央企、上市公司、大中型国有企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由于个人原因,导致企业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造成企业资产严重流失和重大经济损失的;个人在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有弄虚作假记录的。

  2.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期内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国家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和有关政策等另有规定不能担任企业领导人员职务的。

  三、选聘工作步骤

  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公示等程序,开展选聘工作。

  (一)网络报名

  1.发布公告:在国务院、辽宁省、沈阳市国资委网站,智联招聘、前程无忧全国首页和沈阳页面以及沈阳人才网发布公告。

  2.报名时间:2019年12月3日至2019年12月23日16:00止。

  3.报名人员需登录智联招聘、前程无忧和沈阳人才网网站,按要求填报《沈阳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选聘报名表》,并粘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及所报职位条件要求的个人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为JPG或PDF格式),打包成一个压缩文件,压缩文件以“招聘企业名+报名职位+姓名”命名,发送到邮箱sygkjw23464481@163.com。

  (二)资格审查

  1.时间:2019年12月24日-25日。

  2.公司委托智联招聘根据职位要求及任职资格,对报名人员进行筛选,主要对报名人员任职资格,工作经历、工作业绩、个人素质等进行审核,通过首轮筛选的人员进入笔试环节。经资格审查合格的人数与选聘职位的比例不低于3:1。

  (三)笔试

  1.根据资格审查结果,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确定笔试人员名单。

  2.笔试形式:政治理论知识、应知应会业务知识和岗位胜任力测试。由智联招聘进行命题,以闭卷方式进行考核。

  3.笔试时间:以电话形式通知。

  4.笔试地点:以电话形式通知。

  5.笔试成绩:笔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占总成绩的20%。

  (四)面试

  1.面试形式:采取半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

  2.面试时间:以电话形式通知。

  3.面试地点:以电话形式通知。

  4.面试成绩:采取公开竞聘演讲答辩形式,由面试评审委员会对应聘人员进行面试评价。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业务知识、工作技能、逻辑思维、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方面。面试采取百分制,成绩占总成绩的80%。

  (五)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组织考察

  根据测试结果,按照考察人选与聘任职位2:1比例确定考察人选。集团党委会、董事会通过对考察人选的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创新精神、工作业绩、职业素养、廉洁从业等情况进行分析评价,确定拟任人选。市国资委党委可根据考察人选实际情况,选派人员参与考察。

  (六)人选提名

  集团就拟聘用人选与市国资委党委沟通确定;集团董事会办公室根据组织考察(尽职调查)情况及党委审查推荐意见,向董事会提名。

  (七)体检

  组织考察(尽职调查)通过的人员,须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或放弃体检者,不予聘用。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八)讨论决定与公示

  集团董事会召开会议,董事会办公室将提名人选提交董事会讨论表决。

  (九)董事会聘任与备案

  对拟聘用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如无反映意见或反映意见经调查核实证明不属实或不影响使用的,由董事会与拟聘人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聘任合同书》和《经营管理者目标考核责任书》。聘任结果报送至市国资委备案。

  (十)劳动合同期限、聘期

  初次聘用,需与沈阳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定3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职务聘期三年。劳动合同期满,视工作实绩和集团经营需要,由集团党委研究续聘等有关事宜。

  (十一)薪酬待遇和考核

  执行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的薪酬体系,薪酬待遇具体金额面议。绩效工资实行年度考核制。

  四、相关说明

  报名者须对照本公告规定的条件如实申报。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一经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则取消资格,责任自负。报名者一旦被聘用,须按通知规定时间及时报到,如与原单位发生人事(劳动)争议等事项,均由本人负责协商解决。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在市国资委指导下,在集团纪委全程监督下执行。

  本公告由沈阳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沈阳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聘报名表

  沈阳国有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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