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锦港引航站2020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引航员1人公告
2020-07-21
文章来源:未知

 根据工作需要,盘锦港引航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劳动合同制引航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引航员具体资格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甲类远洋船长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

2.年龄为40周岁(1979年7月20日以后出生)及以下且户籍和现居住地必须在辽宁省内;

3.身体健康,符合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和工作能力;

4.须具有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从事引航员工作的专业证书(有效期内)。

(二)岗位条件

岗位条件,详见《盘锦港引航站2020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引航员计划信息表》(附件1)。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均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引航员工作的。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7月21日至2020年7月24日,逾期不予办理。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报名人员自行到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panjin.gov.cn/)下载《盘锦港引航站2020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引航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将登记表和个人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打包发送到指定邮箱(pjgyhz@163.com,电子邮件文件名为:“引航员招聘”)。

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材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和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正反面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学信网查询的各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不接受海外院校毕业生报名);

(3)盘锦港引航站2020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引航员报名登记表;

(4)近期正身二寸蓝底免冠彩色照片(JPG格式);

(5)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则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

(二)资格审查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严格按照公告及岗位要求条件,对报名考生资格进行初审。主要审查报名者提供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工作经历证明以及招聘信息中所涉及需要的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已经签订劳动合同的,解除劳动合同,涉及到违法犯罪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方可参加考试。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考试考核

根据报名人数情况决定考试的形式,如报名人数较多,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的考试形式,否则只采取面试的考试形式。

1.对于参加笔试和面试考试形式的人员,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考生成绩的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对于只参加面试考试形式的人员,面试得分即为考试总成绩。

(四)体检

引航员属于特殊人才,由于本次招聘对象为甲类远洋船长,均持有海船船员健康证书(有效期为2年),且国际上通用,因此本次招聘不设置体检环节。

(五)考察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对象。盘锦港引航站负责对拟聘用者进行考察。主要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应聘者考察合格后,确定为拟聘用人员;考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因个人原因未参加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岗位空缺,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考察合格的应聘者与盘锦港引航站签订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对签订劳动合同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被正式聘用后自取得引航员适任证书起为盘锦港引航站服务时间不少于5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应聘人员须知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本次招聘相关信息将在盘锦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实时发布,不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因未及时关注发布信息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考试、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应聘者弄虚作假,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以及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如果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关系。

5.本公告由盘锦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427-8850908,17804271001

电话咨询时间:2020年7月21日—7月24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附件:

1. 盘锦港引航站2020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引航员计划信息表.doc

2.盘锦港引航站2020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引航员报名登记表.doc

      盘锦市交通运输局

        202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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