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家店镇选聘14名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
2020-09-03
文章来源:未知

  根据《东港市乡村人才振兴“归巢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决定在全镇选聘大学毕业生到村工作,具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选聘数量

  全镇14个行政村,每个村选聘一名大学生到村从事相关工作。

  选聘条件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热爱农村工作,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具有本村户籍优先;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5.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

  6.身体健康。

  工作待遇

  1.聘用岗位:选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为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预备党员或党外人员,一般安排为村委会主任助理。

  2.聘用时间:聘用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

  3.工资报酬:聘用期间,由市财政每年给予每位本科生2万元、每位硕士研究生3万元补贴,缴纳“两险”(养老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试用期工资按实开工资的80%发放。

  4.档案管理:被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在村工作期间人事关系由东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所在村党(团)组织。

  5.政策待遇:在任职期间,成绩突出、得到党员群众认可的,依据有关规定,可通过选举或任命的方式,进入村“两委”干部队伍行列。特别优秀、符合辽宁省从村党组织书记中定向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条件的,将依据有关规定通过参加考试的方式取得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选聘程序

  镇党委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组织实施选聘工作:

  1.发布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初审)。参加选聘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到镇组织办报名,填写报名表。报名时间为2020年8月10日—2020年9月10日

  3.考试。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侧重于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面试重点测试综合素质、业务水平及其他能力。

  4.确定聘用人员。根据资格审查,综合考试情况,由镇党委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聘用人员原则上从本村户籍人员中选聘,如确无合适人选,在本镇范围内进行调剂。

  5.政审与公示。拟聘用人员确定后,镇党委牵头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联审。联审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于联审不合格者或通过公示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聘用,根据综合成绩择优递补,并履行相应程序。

  6.选聘任职。拟选聘人员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备案,并由镇党委为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和签订《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

  联系我们

  联系地址:马家店镇组织办

  联系电话:0415-7928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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