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西市区2020年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计划招考20人公告
2020-10-21
文章来源:未知

 营口市西市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0年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计划工作人员。计划招聘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对象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具备从事工作岗位所需要的素质和能力。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毕业时间及学历要求:2018年、2019年、2020年毕业的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专升本及研究生在读未离校不得报考)

5、户籍所在地为营口市西市区;外市户籍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有意愿从事我区公共服务岗位的也可报考,食宿自行解决。

6、报名的高校毕业生目前需处于未就业状态。(含以灵活就业方式个人缴纳社会保险人员)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审查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患传染病未治愈或有过精神病史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6)因其他原因不宜聘用的人员。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工作人员20名,为社区公共服务岗,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营口市西市区“基层服务计划”岗位需求信息表》。

三、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加考核的方式。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6:30;

2020年10月25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报名地点:营口市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市区平安路南20号426室、办公电话:4881172)

3、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登录营口市西市区政务网,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及相关材料,下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计划报名登记表》后到报名现场填写。不接受委托报名。

本次考试要求考生诚信报名,报考人员填写《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计划报名登记表》时要真实、准确的填写各项内容。凡弄虚作假的及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名资格。

4、报名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有不合格情况,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报考人员须携带《报名登记表》(自行下载打印),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寸照片二张(无修图免冠照片)及学信网下载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带二维码),现场审核时工作人员要对二维码进行扫描,请考生打印后提前对二维码进行测试,确保报名顺利进行。每名考生只限报考一个岗位。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

5、缴费

本次考试不收取报名费用。通过考试后,参加体检人员的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二)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领取时间:2020年11月06日(星期五)

上午9:00至11:00,

下午13:00至16:00。

过期没有领取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

领取地点:营口市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市区平安路20号426房间)

(三)考试

考试内容:考试内容包括申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一张卷,满分100分。(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占总成绩50%,申论占总成绩50%)。

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四)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将在营口市西市区政务网进行公布,考生自行查询。

(五)确定拟录人选

考试通过后,每个岗位按照考生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依据考试成绩及招聘计划1:1等额确定拟录人员。如出现总分数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以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分高者优先录用。如出现行测与申论分数仍然相同情况,将采取面试方式确定录用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方式另行通知。

(六)考核和体检

对拟录人员进行考核和体检。考核工作由营口市西市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组织实施,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有无违法犯罪等情况。

体检工作由营口市西市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委托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

对于在考核和体检过程中,出现不合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分配或在整个过程中出现本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考生,将取消录用资格,拟聘人员按出现的空缺岗位报考者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没有空缺岗位报考者,按总考试成绩排榜由高到低者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考核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选,营口市西市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将拟聘用人员通过营口市西市区政务网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区民政局组织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对拒不签订《劳动合同书》或在规定期限内未报到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具体工作岗位由所录用的办事处根据工作需要分配。一经录用,服从分配。

五、防疫要求

考生须了解辽宁省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的最新通知和要求(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全力抗击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专栏),认真阅读本要求,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考务工作中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将根据营口市西市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考生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并严格遵守。请考生在考试前密切关注营口市西市区政务网有关通知通告。具体防疫要求见附件3:营口市西市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0年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计划工作人员疫情防控考生须知。

六、待遇和管理

(一)待遇

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计划被聘人员,按照社区工作者现行补贴标准给予岗位补贴,并缴纳“五险一金”。签订《劳动合同书》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内享受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同等补贴标准及五险一金。签订《劳动合同书》后,用人单位立即到当地工伤管理部门备案,保证聘用人员从工作之日起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用工关系

“基层服务计划”被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服务期限3年。录用人员的管理、考核、培训、退出等事宜管理按照《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城市社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营委办发〔2015〕2号)执行。

七、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委监委部门、政府督查和社会的监督。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有关要求

(一)在招聘考试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考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二)此次招聘考试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营口市西市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无关。

(三)考生从报名到公示(资格审查、考试、考核、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由于考核或体检不合格,以及考生自愿弃权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本岗位未录取人员考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如本岗位无人员递补进入,按照全部未录取人员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每名考生只可选择一个岗位,不得兼报,一经发现,多报岗位无效。

九、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营口市西市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所有。

咨询电话: 0417-4881172

 附件1: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计划报名登记表

附件2:2020年营口市西市区“基层服务计划”岗位需求信息表.doc

附件3:营口市西市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020年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计划工作人员疫情防控考生须知.doc。

营口市西市区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20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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