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铁岭市招聘综合岗位、医生以及市直教育系统教师体检通知
2020-10-22
文章来源:未知

   根据《2020年铁岭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拟对我市公开招聘综合岗位、医生岗位、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含中共铁岭市委党校)考试人员进行体检,根据有关地区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医院、地址及体检时间

  体检医院:铁岭市中心医院新城院区。

  地址:铁岭新城区鸭绿江路、钟山路交汇处。

  体检时间:

  综合岗位、医生岗位为2020年10月28(周三)。市直教育系统教师岗位(含中共铁岭市委党校)为2020年10月29日(周四)、2020年10月30日(周五),具体体检时间详见附件3和附件4。

  ※参加体检的考生请于体检当天早上6:15前到铁岭市中心医院新城院区三楼集合,按要求进行体检,严禁家属进入。未按照规定时间到达体检地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和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三、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为400元,费用自理(准备现金)。体检费用由体检医院统一收取,并统一开具体检费用收据。

  四、注意事项

  1.体检前请考生提供个人详细信息:姓名、性别、有无发热及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本人行程等,并填写《铁岭市中心医院流行病学调查表医院流行病学调查表》(见附件5),于体检当天提供。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参加体检的考生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现场出示“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确定为绿码、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经体温检测确认结果正常(体温不高于37.3℃)方可进行体检。如有“辽事通健康通行码”为非绿码、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应提供体检日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或辽宁省内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排除新冠肺炎的诊断意见,否则不得参加体检。

  3.体检当天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达铁岭新城区铁岭市中心医院新城院区三楼集合,进行体温测量。如发现考生有发热或者无发热但呼吸道症状明显,暂停体检,进行流行病学史调查,判断其罹患传染病可能性,并进行登记,同时与负责人沟通,进行疑似病例的排查,如不能排除疑似病例的,由专人陪同至设有发热门诊的医院就诊看病。

  4.体检考生在体检期间,不得透露姓名和身份,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并放在指定地点,交由负责体检的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5.参加体检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医用口罩,非体检需要,中途不得摘掉口罩。体检期间考生之间的距离要间隔1.5米以上,进入体检医院后,要服从医院管理,体检期间疫情防控做法及要求,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6.体检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2寸报名同版彩色照片1张(证件照),并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表》中第一页本人基本信息项目和第二页受检者签字等由体检考生本人于体检全部完成后统一填写并粘贴照片,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7.体检当天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憋尿,禁止吸烟;体检当天需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体检前沐浴,保持身体清洁。

  8.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须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待适合时再补检。

  9.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10.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11.随着新冠疫情的动态变化,体检时间及要求将根据当时疫情现况做出相应调整。

  12.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在体检前减少聚集、流动,加强个人防护,并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未按照本公告要求如实提供停留地(居住地)、旅居史、绿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体状况信息,以及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附件1:2020年铁岭市公开招聘综合岗位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2:2020年铁岭市公开招聘医生岗位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附件3:2020年铁岭市市直教育系统(含市委党校)公开招聘教师体检人员名单(10月29日).xlsx

附件4:2020年铁岭市市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体检人员名单(10月30日).xlsx

附件5:铁岭市中心医院流行病学调查表.docx

  中共铁岭市委组织部

  铁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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