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大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含法检系统)体检公告
2020-11-02
文章来源:未知

   根据《2020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2020年度大连市考试录用公务员(含法检系统)体检人选已于10月28日在大连党建网发布。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和地点

  体检时间:2020年11月9日-13日、11月16日-18日分批进行,详见《体检时间及分组安排》(附件1)。

  体检地点:大连市体检中心八一路分部

  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208号

  公交线路:乘702、541、4、12、501、404路等公交车,在八一路站下车(上述线路仅供参考,请考生提前确认)。

  报考法院系统警察职位考生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

  1.考生须及时向招录机关报告在体检前14天内有无国(境)外或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在体检前必须如实填写《新冠肺炎流行病学排查表》(见附件2),不得漏项,并由本人签字、按手印。考生若无此表,不得参加本次体检。因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考生要按照《体检时间及分组安排》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体检医院参加体检。考生因自身特殊情况,需延后体检的,应向招录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如无正当理由,需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其中,近14日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3.所有考生进入检区前须持更新日期为体检当日的辽事通“健康通行码”绿码、《新冠肺炎流行病学排查表》,并自备1只未使用的医用口罩(不得带有呼吸阀)。

  4.考生体检当天到达体检医院测量体温时,如发现有发热(体温≥37.3℃)或者无发热但呼吸道症状明显,暂停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5.进入检区后,考生体检全程必须佩戴医用口罩,不得随意摘脱,严禁随地吐痰、开放式咳嗽,保持人员前后左右1.5米身体距离,保持同向行进,靠右通行,严格按照地面点位站位,做到“一人一室一检”,不得喧哗、打闹、推搡、拥挤,以免影响体检秩序。

  6、请体检考生按照医院要求配合做好体检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7.考生体检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和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

  8.考生自带体检费用,体检费用在400元左右。推荐使用支付宝、微信等无接触支付。

  9.考生在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到达现场,并按照分组列队点名,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考生要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经体检医师提醒在规定时间仍不按要求完成体检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检查、检验费用自理。

  10.体检前一天应清淡饮食,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体检后,体检中心备有早餐。

  11.月经期女性做妇科及尿液检查时请告知医护人员。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12.体检时请勿穿紧身内衣、金属扣内衣、连裤袜,不带首饰及头饰,以方便体检。

  13.考生在体检期间,不得透露姓名和身份,必须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体检过程中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有既往病史者,需随身携带既往病志等相关医学资料,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一经发现,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处理。

  14.如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15.随新冠肺炎疫情变化,体检时间及要求可能做出相应调整,请密切关注有关公告信息。

  16.考生在体检前应减少聚集、流动,加强个人防护,并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未按要求如实提供停留地、绿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体状况信息,以及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咨询电话:

  大连市公务员局:0411-82758004

  大连市疾控中心: 0411-84335830(周一至周五08:00-16:30)0411-84310142(其他时间)

  请点击查看

附件1:体检及分组安排.xlsx

附件2:新冠脑炎流行病学排查表.doc

  大连市公务员局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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