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0年合同制人员招聘公告
2020-11-09
文章来源:未知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始建于1946年,坐落于美丽的海滨城市锦州,交通便利,地理位置优越,作为国家级大型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辽宁省三大区域医疗中心之一,承担着辽宁省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急诊急救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任务。

  疫情常态化下,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医院坚守责任担当,义不容辞承担稳定社会就业的责任,保障优秀的医学生就业,结合医院急剧增加的业务发展和人才储备需要,医院提供34个岗位,90个就业名额,期待广大有志于卫生事业发展的优秀人才加入到医院。同时,医院常年面向海内外高薪诚聘知名专家、学科带头人、博士等高层次人才,一人一议,提供博士津贴补助、安家费、科研启动资金,报销面试往返路费与住宿费,欢迎各学科高层次人才加入我们,有意者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或发送应聘资料到jydfyrsc@163.com。

  让我们相约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在这里,挥洒青春,不负韶华,遇见更好的自己;在这里,培养充满自豪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规划精彩的职业生涯之路;在这里,传承74载“博爱诚信、精益求精”的附一精神,不负时代,与医院共奋进,为百姓的健康保驾护航!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等院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年满十八周岁,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医师岗位需具有医师资格证,护理岗位需具有护士资格证,2020年应届全日制本科护理毕业生可以先参加应聘,2020年12月31日前通过护士资格考试,否则予以解聘,其他岗位对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执行。

  (五)招聘岗位及用人条件详见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公告《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0年合同制人员招聘计划信息表》(附件1)。

  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得报考。

  应聘者出生日期应为1985年1月1日及以后,招聘岗位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按岗位要求执行。

  硕士及以上人员需CET4成绩合格(425分及以上)。日语需具有大学日语四级证书或国际日语一级证书,有两年及以上国外留学经历者免CET成绩要求。

  2020年以前毕业的应聘者的工作经历计算日期、其它资格条件或相关资历的计算日期为报名起始之日。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应聘人员必须取得相应学历及学位证。

  三、招聘方式

  此次招聘采取考试考核方式。

  四、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此次招聘报名、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等所有环节信息均在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网中发布,不进行电话通知,请应聘者随时查看,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招聘任一环节,均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0日8:00-2020年11月16日17:0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可关注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官方网站(http://www.jzmu1h.com/)“人才评聘-招聘信息”专栏公布的关于报名的通知,按照通知中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

  报名前请仔细查看招聘计划表中应聘岗位招聘条件要求,所有招聘条件必须都符合,并且在报名系统中如实填写,否则报名系统中不能选择相应岗位。如要求相应资格证,必须在“已取得最高资格证”处填写相应资格证名称;如要求相关工作经历,必须在工作经历处填写工作经历情况。

  进入我院官网“人才评聘-招聘报名”后,点击左侧会员注册,然后,点击左侧个人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保存,弹出“新建简历成功”,点击左侧岗位申请,在个人信息最下面选择应聘岗位(如不能选择应聘岗位,表示信息填写不符合岗位要求,不能进入资格审核),弹出“报名成功”即表示报名成功。报名后,如需修改信息,登录后,点击左侧个人信息,直接修改信息后,点击修改简历,弹出“个人信息修改”即表示修改成功。考生报名成功后点击“打印”,以打印网页形式打印出个人简历。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名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三)资格审核

  1.此次资格审核采取网上审核。报名成功的考生,请将报名材料扫描后打包发送至电子邮箱jydfyrsc@163.com,以证件名命名,所有材料压缩成不大于10MB的一个压缩包。压缩包命名格式为“报名岗位-姓名”。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16日17点前,截止日期内不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应聘。

  2.资格审核所需材料

  1)网上报名后打印的《个人简历表》,手写签字扫描。

  2)身份证。

  3)本科及硕士阶段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的高中起点本科护理毕业生还需提供高中毕业证书;海外归国人员应具有教育部认证的学历学位认证。

  4)医师资格证/护士资格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

  5)应聘者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网址: http://www.chsi.com.cn/)下载本科及以上所有学历《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表样见附件2,务必确认表头是否完全一致)。岗位要求学士及以上学位的应聘人员除下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外,还需登录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cn/)下载学士及以上学位《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表样见附件3)。

  6)大学外语四级证书。

  7)岗位中要求专业方向的需提供研究生院出具的专业方向证明或就业推荐表。

  8)应聘岗位要求有工作年限的,需提供社会保险机构出具的缴纳养老保险具体明细并加盖公章和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经历证明1份。

  9)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0)有工作单位的,请提供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或者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人力资源部将按照岗位用人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严格的应聘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提交的证书及证明材料进行真伪鉴定,对于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医院官网发布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考试和应聘资格。

  (四)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

  1.笔试

  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暂定11月28日。具体笔试要求、时间、地点将通过我院官方网站公布。

  考生需在笔试考试当天提供考前14天每日体温测量及行程记录并签字(14日体温行程监测表样表见附件4),提供《疫情防控承诺书》(见附件5)并签字。请将填写好的附件4和附件5的纸质版带至考场由监考老师验收。其中,根据锦州市卫健委最新发布《对重点地区管控原则》“10月16日后新疆克州地区来(返)锦人员,全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锦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10月11日后新疆喀什地区来(返)锦人员,全部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锦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内容要求,新疆克州地区、新疆喀什地区考生(含在新疆克州地区及喀什地区工作、学习、居住及与新疆克州、喀什地区人有过密切接触人员)需在考试当天提供到锦后14天集中隔离医学证明和隔离期间2次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考试。从境外回国的考生,须提供属地14天集中隔离医学证明、锦州市7天集中隔离医学证明和核酸检测报告,其他低风险地区(不含新疆喀什地区)来锦考生还须提供健康通行绿码。(备注风险地区查询方式:微信-发现-小程序-搜索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风险查询)

  具体管控原则视疫情变化情况,以锦州市发布最新的《对重点地区管控原则》为准。如有变化,会及时在医院官网“人才评聘”专栏发布通知,请所有考生密切关注通知情况并按要求提早做好考试和疫情防控准备,以免影响考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临床护理岗位按岗位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其他临床岗位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达不到比例人数,按实际入围人数组织面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并列者,同时参加面试。

  面试包括基本素质考核与专业考核,注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聘用。

  笔试、面试成绩按5:5权重比例并保留两位小数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

  (五)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如面试成绩也并列,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对身体有特殊要求的招聘岗位,参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执行。

  体检在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体检中心进行。应聘者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提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疑义人员办理入职手续。对于公示有疑义的人员,我院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报考者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均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待遇

  本次录用人员待遇与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招聘同级同类合同制人员享受相同待遇。

  七、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自报名至拟聘用人员公示(笔试、面试、体检)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在招聘期间,如不按规定参加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自动弃权。

  4.在体检环节,因体检不合格、自愿弃权、弄虚作假被取消应聘资格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 马老师

  联系电话:0416-4197073

附件1:《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0年合同制人员招聘计划信息》

附件2:教育部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

附件3: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

附件4: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0年合同制招聘考试考前14天体温行程监测表

附件5:疫情防控承诺书

 

  锦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人力资源部

 

  2020年11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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