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与个体的发展
(1)遗传
遗传是个体身心发展的生理前提,为个体的身心发展提供了可能性;
遗传素质的发展过程及成熟程度制约着个体的身心发展进程;
遗传素质是个体的身心发展的物质前提,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但不起决定作用。
(2)环境
环境使遗传提供的发展可能性变成现实,包括提供机遇、条件和对象;
环境是推动个体身心发展的动力;
环境在个体发展中起巨大作用,但不决定个体的发展。
(3)学校教育
学校教育在影响个体发展上的独特功能和主导作用。
(4)个体的主观能动性
个体主观能动性是指个体的主观意识和活动对客观世界的积极作用,包括能动地认识客观世界和改造
客观世界,并统一于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中;
个体的主观能动性是通过活动表现出来的,离开了个体的活动,遗传素质、环境和教育所赋予的一切
发展条件,都不可能成为个体的发展的现实。
教育目的概念
广义的教育目的是指人们对受教育者的期望,即人们希望受教育者通过教育在身心诸方面发生什么样
的变化,或产生怎样的结果。
狭义的教育目的是国家对在学校中培养什么样的人才的总要求。
我国教育目的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全面发展学说是我国教育目的的理论基础。
人的全面发展是与人的片面发展相对而言的、人的发展受社会条件的制约、人的发展受社会分工的制
约、人的发展受生产力水平的制约、人的全面发展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实现、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唯
一方法是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全面发展教育的组成部分
(1)组成部分: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
(2)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技术教育关系密切,相互促进,相互制约。
(3)在教育工作中,要倡导为学生全面发展创造良好宽松的条件,克服只重视智育,轻视德育、体育、
美育和劳动技术教育,在智育中又只重视知识传授,忽视能力培养的倾向。
教育制度的概念
广义的教育制度指国家制定的教育目的、方针、教育经费控制、教育行政组织系统以及有组织的教学
和教育的机构体系。
狭义的教育制度,即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系统。它规定各级各
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培养目标、入学条件、学习年限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