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辽宁本溪溪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公告
2020-12-18
文章来源: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2020年溪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依据本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体检人员的确定

  根据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录用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集合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12月24日(星期四),早7:30。

  地点:本溪市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国家、省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体检要求

  1.考生请携带身份证、笔试准考证、350元体检费(现金),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

  2.体检前请考生自行下载填写本溪市溪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告知书(见附件2),提供个人详细信息:姓名、性别、有无发热及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本人行程等。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3.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按照要求时间到达集合地点,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准时参加体检,严禁家属进入。考生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需延后体检的,应向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如无正当理由,需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其中,近14日内有新冠疫情重点关注地区、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考生体检时间另行规定)。有关本溪市新冠疫情重点关注地区、中高风险地区的划定和变化情况,请及时关注本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微信公众号(大连来返人员需提供前7日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体检当天到达体检医院后,进行体温测量。如发现考生有发热或者无发热但呼吸道症状明显,暂停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另行规定。

  5.参加体检的考生要全程佩戴医用口罩,非体检需要,中途不得摘掉口罩。体检期间考生之间的距离要间隔1米以上,进入体检医院后,要服从医院管理。体检期间疫情防控做法及要求,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6.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至12小时,体检当日晨禁食禁水。体检前沐浴,穿好内裤,保持外阴部清洁。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月经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胸部DR片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体检医生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

  9.请体检考生按照医院要求配合做好体检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10.随着新冠疫情的动态变化,体检时间及要求将根据当时疫情现况做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公开发布公告。

  11.请列入体检人选的考生在体检前减少聚集、流动,加强个人防护,并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未按要求如实提供停留地、绿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体状况信息,以及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12.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1次,复检费用自理,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咨询电话:

  本溪市溪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4-45836830

  附件下载:

1、本溪市溪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名单.xlsx

2、本溪市溪湖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体检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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