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2021年春季普通话水平测试计划安排
2021-03-12
文章来源:丹东市教育局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厅〔2020〕8号)及《辽宁教育学院关于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通知》(辽教院发〔2020〕39号)文件要求,为更好地开展计算机辅助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完成2021年普通话测试任务,丹东市2021年春季普通话水平测试将如期举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试报名基础条件

  参加测试人员需持有丹东户籍(居住证)。

  二、 测试对象

  1.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现役军人。

  2.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社会公共服务行业中与口语表达相关的应该接受测试的人员。

  3.师范专业和与口语表达密切相关专业的中职院校应届毕业生。

  4.申办教师资格人员。

  三、测试工作流程

  现场报名→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测试→证书发放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地址:丹东市教师进修学院四楼 丹东市语委办

  2.报名时间:2021年4月6--7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6:00

  3.报名要求

  (1)考生需下载附件1《考生登记表》,并准确无误填写个人信息。

  (2)报名时需带本人六个月以内免冠蓝色正面电子证件照,照片尺寸:390*567,格式为jpg。

  (3)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和考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请广大考生通过正规渠道在规定时间内报名。

  (二)现场资格审查

  公办学校在职教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现役军人应试者,携带工作证、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职证明,户口本原件(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广播电台、电视台的播音员、主持人;影视话剧演员;社会公共服务行业与口语表达相关的应试者,携带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人事部门开具的在职证明,户口本原件(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已取得辽宁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合格的应试者(一科合格即可),携带成绩单或合格证明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居住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认定合格人员现场领取准考证。

  (三)测试

  4月21日,测试丹东市民族学校考生。

  4月22日,测试凤城市文化艺术学校考生。

  4月24日,测试资格认定合格的社会考生。

  具体测试时间和测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比准考证上的考试时间提前一小时到考场外候考,测试全程须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出示“国务院客户端疫情防控行程卡”绿码,经测温后,请按考务人员指引,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场地按照流程参加测试,各测试环节全程单向行进,测试完成后立即离开考点,不得逗留。

  (四)证书发放

  应试者在测试结束后,按考务人员指引,加入考务微信群,等待证书发放通知。证书将在测试结束一个月后发放,发放证书时需登录“丹东市政务服务网”进行注册核验申领,具体程序请参看附件2《普通话证书申领流程》。我站不负责无限期保存证书,出现证书丢失等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附件1:考生报名表(1).doc

附件2:普通话证书申领流程(1).docx

  丹东市普通话测试站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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