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鞍山海城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聘用公告
2021-05-14
文章来源:海城市人民政府

   根据《2021年海城市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共海城市委海城市人民政府信访局2021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有18名应聘者符合聘用条件,予以聘用。详见《2021年海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第二批聘用人员名单》(附件1)。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聘用人员须知

  请考生于2021年5月14日(周五)到各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报到。

  考生报到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要主动与应聘单位联系,按实际报到时间办理聘用手续。请考生保持电话畅通,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考生,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二、用人单位须知

  1.办理备案手续

  请各聘用单位主管部门收取考生毕业证、学位证以及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同时自行下载并填写《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附件2)、《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备案信息表》(附件3),汇总后报海城市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调配科。

  2.聘用时间

  聘用时间为2021年5月14日。

  试用期自聘用之日起计算。请各聘用单位于2021年5月底之前为考生办理相关备案手续。

  联系电话:海城市人社局 0412-3605815

  附件1:2021年海城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第二批聘用人员名单

  附件2: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备案表

  附件3:鞍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聘用人员备案信息表

  海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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