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法院、检察院系统(营口考区)体检人选的公告
2021-07-12
文章来源:营口市委组织部

   2021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法院、检察院系统(营口考区)面试工作已经结束。根据《2021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规定,按照各职位招考计划1:1的比例,经对参加面试考生的笔试、面试成绩进行合成,依据总成绩确定体检人选(详见附件)。

  考生成绩的权重计分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面试后出现的职位空缺,不再递补。

  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进行,由中共营口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

  体检结束后,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通知》(中组发〔2014〕9号)、《辽宁省公务员录用实施办法》(辽委办发〔2020〕31号)和《辽宁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实施细则(试行)》(辽人社发〔2013〕28号)等规定,由招录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稍后我们将在中共营口市委组织部网站发布体检公告,请考生保持笔试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便于招录机关联系。

  联系电话: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0417-2878099

  营口市人民检察院 0417-6670613

  附件:2021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法院、检察院系统(营口考区)体检人选名单

  中共营口市委组织部

  2021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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