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沈阳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2021-12-06
文章来源:沈阳市教育局

   按照《沈阳市2021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现将现场资格审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

  2021年12月11日—12日,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详见《2021年沈阳市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审查安排表》(附件1)。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的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请提前与资格审查单位沟通。

  二、进入资格审查人员

  详见《2021年沈阳市特岗教师招聘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附件2)。请进入资格审查人员按照《2021年沈阳市特岗教师招聘资格审查安排表》(附件1)持资格审查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材料

  资格审查材料包括: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报考限制户籍岗位的还须提供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以上证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证书验证查询页面全网页截图(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要提供《教师资格认定受理凭证》);招聘信息中所涉及的资历和其他条件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对于报考招聘岗位要求为师范类的考生,如毕业证上无法直接显示为师范类,则需提供包含毕业院系名称、专业、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是否师范类等信息的院系盖章证明;有工作单位的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资格审查期间疫情防控要求

  资格审查时,考生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并现场出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辽事通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

  有重点管控地区(含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应试人员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沈后未满14天不得参加审查。有国内重点关注地区(有重点管控地区或中高风险地区的城市)旅居史的人员还需提供出发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附件1.2021年沈阳市特岗教师招聘现场资格审查安排表xls.xls

  附件2.2021年沈阳市特岗教师招聘进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

  沈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沈阳市教育局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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