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鞍山市铁西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 工作人员笔试成绩查询及面试公告
2022-07-04
文章来源:未知

 2022年鞍山市铁西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笔试已经结束,面试工作即将开始。根据《2022年鞍山市铁西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有关规定,现将笔试成绩查询及面试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查询

1.笔试成绩见附件1

2.笔试合格分数线

根据《2022年鞍山市铁西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30分。

二、面试安排

参加面试人员及时间、地点安排

面试时间为7月10日(周日),上午8:00面试正式开始。考生7:00前到达考场。请考生务必按规定时间准时参加面试。未按规定参加面试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应聘资格。

面试地点为鞍山市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铁西区千华悦城千山西路30—1号)。

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2。

三、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主要考核应聘岗位需具备的综合素质和学科专业知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四、面试合格分数线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五、考生面试须知

1.考生须凭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详见六、疫情防控要求)、《新冠肺炎疫情防疫承诺书》(附件3)参加面试。

2.面试安检。考生入场时要进行安全检查,手机、电子类手表等通讯设备关闭后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不按要求上交所携带通讯设备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3.面试抽签。考生面试顺序在考生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后抽签确定。考生按照顺序号持序号牌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

4.面试纪律。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后首先报告考场号和面试顺序号。在面试过程中,不得透露本人姓名、笔试准考证号、现工作单位等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考生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

5.总成绩合成。根据总成绩,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笔试、面试成绩的权重比例各为50%。

考生权重计分的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从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6.面试程序。考生带身份证进入面试考场,其它任何物品和资料一律不得带入面试考场,由考生引导员保存。面试结束后,在考场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分。听完分后,向监督员出示身份证,并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由监督员确认后,立即离开面试工作区,并不得再次返回面试工作区,不得在面试工作区附近逗留,否则面试成绩作废。

六、疫情防控要求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或次级密接者以及尚未完成隔离医学观察等健康管理的考生;隔离期未满或因属地疫情防控要求被管控的考生;不能按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辽事通健康码”非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市内(包含海城、台安、岫岩)考生考前 48 小时内(以报告时间为准)鞍山市范围内有资质的核酸检测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或电子均可);市外考生(考前 14 天内,有考点城市以外旅居史或行程),须提供本人考前 48 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发地或考点城市所在地均可,无法查验电子版的则必须提供纸质证明)以及考前 24 小时内考点城市所在地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应间隔 24 小时以上。

3.进入考点时考生应佩戴口罩,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并现场出示防疫检查相关证明材料。经核验,“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报告符合要求,扫描“易鞍码”,体温查验<37.3°C, 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参加考试。入场时体温复测仍异常(≥37.3°C)、有干咳等呼吸道症状、“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的,除按规定要求提供相应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还应提供三级甲等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或经考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具备参考条件的,方可参加考试。

4.考生应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一次性医用口罩,除身份确认需摘除口罩外,在考试期间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5.此公告中疫情防控相关安排将根据国家、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考生须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要求并严格执行,请广大考生在考试前密切关注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政府官网,按照新发布的考生疫情防控事项公告履行防疫义务,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考试资格。

6.考生应下载并填写《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附件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应在面试日当天,按要求由考场工作人员统一收取,拒绝提供的,取消面试资格。

七、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我区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面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招聘相关的复习材料、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鞍山市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412—7166427

 

鞍山市铁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7月4日

 

 

附件1:笔试成绩

附件2: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附件3: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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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Haan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