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时间:2017-10-13 13:19作者:龙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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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于洪区社会治安立体化防控体系建设,增强专业技术人才配备,经于洪区政府批准,沈阳市公安局于洪分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专业要求
此次公开招聘辅警共计35名,限男性。工作岗位为分局机关科室大队和基层派出所。
具体招聘数量及专业要求如下:
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类专业18人;
2.中国语言文学类、汉语言与文秘类或新闻传播学类专业10人;
3.法学类专业5人;
4.会计与审计类专业2人。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辅警要同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年龄在30周岁以下。
4.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退伍士兵可放宽至大专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矫正视力在1.0以上,无口吃、无重听、无其他传染性疾病,无精神性遗传病史; 身高在170cm以上。
6.具有辽宁省户口。
(二)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人员;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4.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为297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发放基础工资,试用期满后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