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已经结束。作为辽宁省最权威的本土公务员培训机构,科信教育会在第一时间公布2010年辽宁省政法干警考试真题,包含行测及申论真题解析。为了更好的为广大学员服务。科信教育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组员针对这次考试全面分析公告、政策、历年真题、答题技巧等,科信教育“政法干警笔试班”的学员通过这阶段的学习已有实力面对这次考试。我们更邀请到众多公考名师为2010年辽宁省政法干警考试真题解析。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
2010年辽宁政法干警考试真题答案(民法)
1.民法的基本原则(D)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过错推定原则 D.公平原则
2.略
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 D )
A.民事权利 B.民事义务 C.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D.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4.知识产权是( A )
A.绝对权 B.相对权 C.请求权 D.形成权
5.正当防卫属于(B )
A.公力救济 B.自卫行为 C.自助行为 D.不合法行为
6.甲向乙借款,甲将自有房屋作抵押,在抵押期间,甲征得乙同意,将房屋卖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在此情况下,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B )
A.乙对该房屋仍享有抵押权
B. 乙对该房屋仍不再享有抵押权
C.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D.抵押权转移给了丙
7.略
8.略
9.略
10.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担保物权的是( A )
A.留置权 B.质权 C.地役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
12.略
14.赠与合同是( B )
A.要式合同 B.单务合同 C.实践合同 D.无名合同
15.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继承人的是(A )
A.自然人 B.法人 C.其他社会组织 D.国家
16.略
17.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 D )
A.只能是产品的制造者 B.只能是产品的销售者
C.只能是产品的运输者 D.既可以是产品的制造者,也可以是产品的销售者
18.略
19.下列选项中,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债务是( C )
A.身体受到伤害 B.延付成拒付租金
C.加工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 D.寄存财物被丢失
20.等价有偿原则适用于( A )
A.租赁关系 B.扶养关系
C.抚养关系 D.赡养关系
21.14周岁的甲去商店购买了一辆山地自行车,商店催告甲的父母予以追认的法定期限是(A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22.略
23.略
24.下列选项中,属于人格权的是(A)
A.名称权 B.监护权 C.配偶权 D.亲权
25.甲向乙借款,由丙提供担保,但未约定保证方式,还款期限届满,甲无力偿还,则丙( B )
A.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B.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C.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D.享有先诉抗辩权
26.略
27.略
28.略
29.略
30.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自(C )
A.使用之日起计算 B.使用之次日起计算
C.标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D.核准注册之次日起计算
二、判断题
(错)31.判例法是我国民法渊源之一
(错)32.宣告公民失踪的效力与公民自然死亡的效力相同
(对)33.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各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34.甲在总动取款机欲取500,因及其故障,实际取得600元。甲与银行之间发生不当得利之债
(错)35.合同成立等同于合同生效
(对)36.民事责任主要财产责任
(错)37.委托合同只能是有偿合同
(对)38.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名誉权
(错)39.发表权属于著作财产权
(对)40.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害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由国家机关承担民事责任
五、案例分析
45.甲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乙做担保,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但是甲未将汽车交付给乙,后甲又向丙借款,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将汽车质押给丙,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并将汽车交付给丙,丙因违章驾驶该汽车,造成该车毁损。甲对乙、丙的借款均届至,且无力偿还,乙提出要处分质押汽车,甲告知汽车在丙处,乙便向丙要车,丙不给,乙、丙双方发生纠纷。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 乙的质权是否有效成立?为什么?
(2) 丙的质权是否有效成立?为什么?
(3) 丙在占有质物期间违反了质权人应承担的何种义务?
答:
1. 不成立。质权的成立以交付为要件,因为甲没有车交给没有交付给乙,故质权不成立。
2. 成立。因为已交付。
3. 丙在占有质物期间违反了质权人应承担的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
46.杜守才与刘艳萍系夫妻,育有一男杜强,一女杜萍。杜强与肖梅系夫妻,生有一子杜小强,杜守才患有重风湿性关节炎,某日,杜强陪父亲去看病,途中遭遇车祸,杜强当场死亡,杜守才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杜守才夫妇共有私房2间,存款24万元。杜守才之弟杜守智要求参与分割遗产,家庭成员之间因继承发生了纠纷。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① 杜守才的遗产有哪些?
② 杜守智是否有权参与遗产的分割,为什么?
③ 杜守才的遗产应如何分割?为什么?
答:
1.1间房屋,12万元存款
2.杜守智无权参与遗产的分割。杜守才死亡时没有遗嘱,故按法定继承继承其遗留下来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首先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配偶、父母、子女继承,只有当没有第一继承人的时候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杜守智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故其不得继承。
3.杜守才的遗产应由刘艳萍、杜小强、杜萍评分。首先其遗产应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儿子先死亡,本来由儿子继承的遗产发生代位继承,即由杜强的儿子杜小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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