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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辽宁政法干警考试真题及答案

发布时间:2011-06-30 编辑:毛克 点击:

    2010年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已经结束。作为辽宁省最权威的本土公务员培训机构,科信教育会在第一时间公布2010年辽宁省政法干警考试真题,包含行测及申论真题解析。为了更好的为广大学员服务。科信教育公务员考试研究中心组员针对这次考试全面分析公告、政策、历年真题、答题技巧等,科信教育“政法干警笔试班”的学员通过这阶段的学习已有实力面对这次考试。我们更邀请到众多公考名师为2010年辽宁省政法干警考试真题解析。请广大考生持续关注!

2010年辽宁政法干警考试真题答案(民法)

1.民法的基本原则(D)

A.过错责任原则 B.无过错责任原则 C.过错推定原则 D.公平原则

2.略

3.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 D  )

A.民事权利   B.民事义务  C.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D.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4.知识产权是( A )

A.绝对权     B.相对权     C.请求权     D.形成权

5.正当防卫属于(B )

A.公力救济    B.自卫行为   C.自助行为  D.不合法行为

6.甲向乙借款,甲将自有房屋作抵押,在抵押期间,甲征得乙同意,将房屋卖给了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手续,在此情况下,下列判断正确的有( B )

A.乙对该房屋仍享有抵押权

B. 乙对该房屋仍不再享有抵押权

C.丙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D.抵押权转移给了丙

7.略

8.略

9.略

10.下列选项中,属于法定担保物权的是( A  )

A.留置权    B.质权      C.地役权     D.土地承包经营权

11.略

12.略

13.略

14.赠与合同是( B )

A.要式合同    B.单务合同     C.实践合同     D.无名合同

15.下列选项中,可以作为继承人的是(A )

A.自然人    B.法人     C.其他社会组织    D.国家

16.略

17.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 D )

A.只能是产品的制造者    B.只能是产品的销售者

C.只能是产品的运输者    D.既可以是产品的制造者,也可以是产品的销售者

18.略

19.下列选项中,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债务是( C  )

A.身体受到伤害      B.延付成拒付租金   

C.加工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     D.寄存财物被丢失

20.等价有偿原则适用于( A )

A.租赁关系   B.扶养关系

C.抚养关系   D.赡养关系

21.14周岁的甲去商店购买了一辆山地自行车,商店催告甲的父母予以追认的法定期限是(A )A.1个月    B.2个月   C.3个月   D.6个月

22.略

23.略

24.下列选项中,属于人格权的是(A)

A.名称权    B.监护权     C.配偶权    D.亲权

25.甲向乙借款,由丙提供担保,但未约定保证方式,还款期限届满,甲无力偿还,则丙( B )

A.无须承担保证责任      B.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C.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D.享有先诉抗辩权

26.略

27.略

28.略

29.略

30.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为10年,自(C )

A.使用之日起计算        B.使用之次日起计算

C.标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D.核准注册之次日起计算

二、判断题

(错)31.判例法是我国民法渊源之一

(错)32.宣告公民失踪的效力与公民自然死亡的效力相同

(对)33.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各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34.甲在总动取款机欲取500,因及其故障,实际取得600元。甲与银行之间发生不当得利之债

(错)35.合同成立等同于合同生效

(对)36.民事责任主要财产责任

(错)37.委托合同只能是有偿合同

(对)38.自然人和法人都享有名誉权

(错)39.发表权属于著作财产权

(对)40.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害公民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由国家机关承担民事责任

五、案例分析

45.甲向乙借款,将自己的汽车出质给乙做担保,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但是甲未将汽车交付给乙,后甲又向丙借款,丙要求甲提供担保,甲将汽车质押给丙,双方签订了质押合同,并将汽车交付给丙,丙因违章驾驶该汽车,造成该车毁损。甲对乙、丙的借款均届至,且无力偿还,乙提出要处分质押汽车,甲告知汽车在丙处,乙便向丙要车,丙不给,乙、丙双方发生纠纷。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1)    乙的质权是否有效成立?为什么?

(2)    丙的质权是否有效成立?为什么?

(3)    丙在占有质物期间违反了质权人应承担的何种义务?

答:

1. 不成立。质权的成立以交付为要件,因为甲没有车交给没有交付给乙,故质权不成立。 

2. 成立。因为已交付。 

3. 丙在占有质物期间违反了质权人应承担的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 

46.杜守才与刘艳萍系夫妻,育有一男杜强,一女杜萍。杜强与肖梅系夫妻,生有一子杜小强,杜守才患有重风湿性关节炎,某日,杜强陪父亲去看病,途中遭遇车祸,杜强当场死亡,杜守才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杜守才夫妇共有私房2间,存款24万元。杜守才之弟杜守智要求参与分割遗产,家庭成员之间因继承发生了纠纷。

根据上述案情,请回答:

①   杜守才的遗产有哪些?

②   杜守智是否有权参与遗产的分割,为什么?

③   杜守才的遗产应如何分割?为什么?

答:

1.1间房屋,12万元存款

2.杜守智无权参与遗产的分割。杜守才死亡时没有遗嘱,故按法定继承继承其遗留下来的遗产。在法定继承中,首先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配偶、父母、子女继承,只有当没有第一继承人的时候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杜守智是第二顺序继承人,故其不得继承。

3.杜守才的遗产应由刘艳萍、杜小强、杜萍评分。首先其遗产应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其儿子先死亡,本来由儿子继承的遗产发生代位继承,即由杜强的儿子杜小强继承。

你也可以点击进入:政法干警考试真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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