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和朝阳市疾控中心公开招聘25人公告
2021-01-23
文章来源:未知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辽宁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办法》(辽人事[2007]1号)、《转发中组部 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辽人社发〔2011〕9号)等规定,朝阳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和朝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分两个批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25名。第一批次面向朝阳市域内居住人员(具体事项见招聘对象及条件第4条)。第一批次招聘结束后,根据工作需要,剩余招聘岗位计划将适时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与招聘范围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计划

具体岗位计划及专业要求详见《2021年朝阳市疾控中心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为1986年1月 22 日(含)以后出生,硕士及以上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0周岁,为1981年1月 22 日(含)以后出生。

4.本次招聘考生限一直在朝阳市域内居住14天以上人员,来自重点管控地区人员须在朝阳市域内居住满21天以上,境外返朝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外,须在国内居住满28天以上,其中在朝阳域内居住14天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均为2021年2月2日(含)),并且符合其他朝阳市疫情防控要求条件。

5.从业资格证要求:考生应具有与所报考岗位相应的从业资格证或符合报考相应从业资格证的条件。报考除微生物理化检验岗位外,暂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其他岗位,必须在被聘用后2年内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一致的从业资格证,否则将解除聘用合同。

6.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医师资格、检验师资格认定规定的身体条件,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7.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8.朝阳市(含各县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不得报考。

招聘岗位主要参照国家相关专业学科目录设置专业要求,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普通高校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专业与本科学段所学专业必须属同一类别,且与招聘岗位专业方向一致。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学历报考。国家承认的辅修专业证书与学历证书配合使用,可依据辅修专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报考。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含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均须于2021年1月22 日(含)之前取得。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各级各类公务员和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二、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1年1月22日至2月1日下午17时。

2.报名邮箱:cysjkzxzp@163.com

3.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通过电子邮件网上报送个人相关材料进行报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登记表(附件2,粘贴1寸电子照片);

(2)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本人本科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4)从业资格证扫描件(微生物理化检验岗位必须提供);

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学历”。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未发送《报名登记表》而以其它形式材料预报名的均无效。邮件发送成功后应聘人员应在周一至周五工作日(8:30-12:00,13:00-17:00)期间主动联系市人社局确认报名邮件是否已查收。报名表照片须为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照片,并保证清晰可辨。网上逾期报名的,不予受理。

“应聘岗位”要按照《岗位需求表》中规范的名称填写。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完整地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因信息填报不全、错误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报考信息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

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计划与报名人数未达1:2的,取消或缩减招聘计划。报考取消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仅限一次。

   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应聘人员反馈网上报名结果,应聘人员在报名期间应密切关注电子邮箱,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应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二)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2月3日至2月4日,具体时间为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审核地点:朝阳市人力资源市场(朝阳市双塔区机场路南100米)。

2.有关要求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应满足下列条件:

①通过网上报名的人员;

②截止2月 2 日(含),一直在朝阳市域内居住14天以上人员,来自重点管控地区人员须在朝阳居住满21天以上,境外返朝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外,须在国内居住满28天以上,其中在朝阳域内居住14天以上,并且符合其他朝阳市疫情防控要求条件。

③必须由报名人员本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进行审核。

3.现场资格审查需要提交材料

①本人网上报名时填写的《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不要更改任何信息,带照片打印);

②身份证、报考岗位所需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岗位所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③1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2张;

④已参加工作的报名人员提供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合同证明(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合同证明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最迟应在体检开始前提供,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或证明的视为自愿放弃资格)。

(三)考试

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进入考试环节。主要采取“笔试+面试”方式。

1.笔试

笔试内容为:生理学、传染病学。

以上试题全部为客观试题,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综合分析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未达分数线的不能进入面试。

笔试时间及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考试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列,按照与同一招聘岗位计划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同一岗位计划数额内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同时进入面试,不足1:2的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开始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3.总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的权重为50%,面试成绩的权重为50%;即: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报考相同岗位计划数额内最后一名考生总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高者确定排名,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采取面试加试的形式确定排名。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zgcy.gov.cn/,下同)查询。

(四)体检

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体检费自理。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将在应聘人员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安排。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人员。

(五)考察

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档案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被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间,对公示有异议的人员,由用人单位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公示结束后,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试用期12个月。

   三、其他事项

(一)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考生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二)考生有弄虚作假、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其考试或应聘资格;具体事宜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考生在招聘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密切关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相关通知,因本人原因未获知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或聘用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视为自动弃权。

(五)根据此次招聘完成情况,后续将视情开展其他批次招聘,请随时关注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的相关通知。

(六)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七)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疫情防控重点要求

1.考生报名或考试全过程不得聚集,且佩戴口罩(但不得影响身份识别);陪同人员不得进入报名点或考点,也不得在报名点、考点外聚集。

2.考生截止现场资格审核前1日,须一直在朝阳市域内居住14天以上,来自重点管控地区人员须在朝阳居住满21天以上,境外返朝人员除满足上述条件外,须在国内居住满28天以上,其中在朝阳域内居住14天以上[时间计算截止均为2021年2月2日(含)]。考生现场资格审核及考试时进入报名点、考点时必须接受体温测量,现场资格审核应携带填写好的COVID-19流行病学调查表(见附件3,体温项由现场报名当天工作人员测量填写)。现场提供“通信大数据行程码”,接受体温测量时须有序进行,严格控制人员行进速度和间距。所有考生、考试工作人员体温低于37.3℃,持考试前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考点。第一次测量体温不合格的,可适当休息后再次测量。仍不合格的,须经疫情防控专业人员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是否具备参加报名、考试或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相关条件的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有发热等可疑症状的考生不得进行报名或考试。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不得报名或参加考试。

3.为减少人员流动,压缩考试各环节之间的时间,通过现场资格审核的考生,在招聘期间(现场资格审核、笔试、面试等环节)不得离开朝阳市域内、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接触中、高风险地区返回人员。期间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等可疑症状的,要第一时间报告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21- 2836002)。隔离及核酸检测等费用由考生自理。由个人原因造成的影响考试、聘用等,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负。

4.候考及考试过程中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须经考点内负责疫情防控专业人员进行综合研判评估,继续考试或立即离开考点。

特别提示:疫情防控重点要求将按照国家、省、市最新要求及时调整,请考生关注相关网站。

咨询电话: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421-2638181

朝阳市卫生和健康委员会 0421-2632211

 

附件:

2021年朝阳市卫生健康事业服务中心和朝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人才岗位需求信息表.xls

报名登记表.xls
covid-19流行病学调查表.docx
 

 

朝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朝 阳 市 卫 生 健 康委员会

 2021年1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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