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辽宁丹东东港市小甸子镇“归巢行动”招聘公告
2021-03-04
文章来源:丹东共青团

   根据《东港市乡村人才振兴“归巢行动”实施方案(试行)》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决定第三次面向全镇大学生开展选聘到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条

  1.政治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2.具有敬业奉献精神,热爱农村工作,志愿到农村基层工作,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

  3.限东港市户籍;

  4.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

  5.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放宽至40周岁;

  6.身体健康。

  二、选聘数量

  五名。

  三、工作待遇

  1.聘用岗位:选聘人员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为村党组织书记助理;是预备党员或党外人员,一般安排为村委会主任助理。

  2.聘用时间:聘用期限为3年,试用期3个月。

  3.工资报酬:参照村“两委”委员工资标准(组织部每位本科生每年补贴2万元、每位硕士研究生每年补贴3万元,有条件的村给予一定补贴),试用期工资按实开工资的80%发放,自行缴纳“两险”。

  4.档案管理:被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在村工作期间人事关系由东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所在村党(团)组织。

  5.政策待遇:在任职期间,成绩突出、得到党员群众认可的,依据有关规定,可通过选举或任命的方式,进入村“两委”干部队伍行列。特别优秀、符合辽宁省从村党组织书记中定向招录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条件的,将依据有关规定通过参加考试的方式取得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

  四、选聘程序

  1.报名及资格审查(初审)。参加选聘人员持相关证明材料(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等复印件)到小甸子镇政府组织办报名,本次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

  2.笔试及面试。由小甸子镇党委视报名人数及情况,酌情组织。

  3.确定聘用人员。根据资格审查,综合考试情况,由镇党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

  4.政审与公示。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镇党委牵头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资格联审。联审合格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于联审不合格或通过公示反映出问题且查实的,不予聘用,根据综合成绩择优递补,并履行相应程序。

  5.选聘任职。拟选聘人员报市委组织部批准后,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务服务中心备案,并由镇党委为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和签订《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在镇党委和村党组织领导下,结合各村实际开展党的建设、电商发展等工作。

  6.培训上岗。选聘人员由市委组织部统一进行集中培训,具体培训内容结合农村工作实际确定,各涉农单位、纪委监委等部门将对到村任职人员开展乡村振兴、脱贫攻坚和农村工作条例等方面的培训。

  五、咨询地址及电话

  联系部门:东港市小甸子镇组织办;

  联系电话:0415-775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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