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参事室2021年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2021-05-28
文章来源:国家公务员局

  根据公务员法和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21年国务院参事室补充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名单

  二、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的考生于2021年5月25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电子邮件(或传真等)。要求如下:

  (一)发送电子邮件至至cssjgdb@126.com(或传真至010-65287977等)。

  (二)电子邮件和传真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务院参事室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电子邮件和传真中注明。

  (三)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放弃面试的考生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5月25日17时前传真至010-65287977或发送扫描件至cssjgdb@126.com。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不参加面试的,视情节轻重记入诚信档案。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采取线上审核的方式进行,请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于5月26日下午17:00前将以下材料的扫描件按顺序制作成PDF格式文件发送电子邮件至cssjgdb@126.com,电子邮件标题为“姓名-准考证号-资格复审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

  (二)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

  (三)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四)本(专)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

  (五)其他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盖章的报名推荐表复印件。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材料;“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提供国防部统一制作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士官退出现役证》(或者《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士官退出现役证》)。

  此外,面试前还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届时请考生面试当日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2张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不全或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四、面试安排

  面试将采取现场面试方式进行。

  (一)面试时间

  面试于2021年5月31日上午进行。当日上午8:30开始,请面试的考生于当日上午8:00前到面试地点报到。不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

  (二)面试报到地点

  国务院参事室机关南楼106房间,从机关南门进入。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前门东大街11号。

  乘车路线:地铁2号线前门站A口出站,过广场地下通道,沿前门东大街向东约300米路北;公共汽车9路、20路、44路内环等前门东站下车向东20米路北。

  五、体检和考察

  (一)综合成绩计算方式

  综合成绩计算: 综合成绩(无专业能力测试) =(笔试总成绩÷2)×50% + 面试成绩×50%

  (二)体检和考察人选的确定

  参加面试人数与录用计划数比例达到3:1及以上的,面试后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2: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确定考察对象。比例低于3:1的,考生面试成绩应达到60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国务院参事室承担。

  (四)考察

  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本人面谈等方法进行。

  六、注意事项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面试当天,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报到确认及面试答题时除外),并进行现场体温检测。参加面试的考生到考点报到时须提供健康码、面试前3日内(核酸检测采样时间不早于5月29日)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标明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码、采样时间、检测单位、检测结果等信息)。凡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或者异常情况的考生,另行安排。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突发高、中风险地区的考生不符合来京政策要求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考生须严格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政策要求,请考生自行了解外地进京政策,合理安排行程,按照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考生应对个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联系方式:010-85117277(电话)

  010-65287977(传真)

  欢迎各位考生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附件1-2

       1. 面试确认内容(样式)

  2. 放弃面试资格声明(样式)

  国务院参事室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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