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葫芦岛市法院、检察院系统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公告
2021-07-13
文章来源:葫芦岛市人民政府

   2021年葫芦岛市法院、检察院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人选名单已于2021年7月12日在葫芦岛市政府网站上公布,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医院

  本次体检定于2021年7月16日上午进行体检,地点在中国人民解放军92493部队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体检中心)。

  详细地址: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滨南路50号。

  请体检人员(具体情况请见附件1)于体检当日早8:00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92493部队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体检中心)侧门集合。体检人员名单及具体时间详见附件1。

  乘车路线:市内乘1路车到终点下车。

  二、体检费用

  体检费用:每人500元,费用自理。体检费用请考生体检当天带现金缴纳。

  三、体检项目、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体检要求

  1.体检前请考生提供个人详细信息:姓名、性别、有无发热及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本人行程等(详见附件2)。体检考生自行登录国家通信大数据行程查询平台,输入本人手机号查询近14天行程情况出示给工作人员,由于提供不实信息等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体检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将取消其录用资格。

  2.请参加体检的考生务必按照规定的时间准时到达体检医院,持体检当天近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健康通行码”绿码参加体检。家长等无关人员不得随同体检人员进入体检医院。

  3. 考生体检当天到达体检医院测量体温时,如发现有发热或者无发热但呼吸道症状明显,暂停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另行规定。

  4. 考生参加体检时要全程佩戴医用口罩(考生自备),非体检需要,中途不得摘掉口罩。体检期间考生之间的距离要间隔1米以上。进入体检医院后,要服从医院管理,体检期间疫情防控做法及要求,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5.体检时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近期二寸彩色照片一张(自备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体检表第二页由受检者本人填写,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6.参加体检的考生要在体检当日早8:00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92493部队医院健康管理中心(体检中心)报道。体检人员必须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参加体检的人员没按照规定时间到达体检地点,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对缺检者不再组织体检。

  7.体检前一段时间要注意休息,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8.体检时需进行采血、B超等项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10-12小时。

  9.体检当日早晨应禁食、禁水、憋尿,禁止吸烟。

  10.女性受检者在月经期间的请告知本组领队;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DR检查。

  11.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12.其他事宜请考生察看当日发放的《公务员录用体检表》中的《体检须知》。

  13. 请体检考生按照医院要求配合做好体检中的疫情防控工作。

  四、相关提示

  1. 根据有关地区疫情形势变化,本次体检时间及要求将随之作出相应调整。届时,将公开发布公告。

  2. 列入体检人选的考生在体检前减少聚集、流动,加强个人防护,并务必确保报考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未按公告要求如实提供停留地、绿码、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体状况等信息,以及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中共葫芦岛市委组织部:0429-2662055 0429-2095566

  附件1:体检人员时间安排

  附件2:体检考生详细信息单

  中共葫芦岛市委组织部

  2021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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