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鞍山市台安县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考核公告
2021-09-03
文章来源:台安县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印发2018年度辽宁省农村订单定向医学免费培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卫发【2018】15号)和《关于做好2018年级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学生毕业后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工作的通知》(辽卫发【2021】31号)文件规定,经过笔试、体检,现将体检合格2名考生进入考核阶段,现将考核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1.本人档案材料。请考生到县人社局干部管理科开具调档函。个人档案上交时,档案袋以及封签必须完好无损,否则不予接收。

2.未习练法轮功、未参加任何邪教组织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村委会(街道、社区)开具证明,加盖公章。

3.无违法、犯罪行为的证明。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证明,加盖公章。

考生务必于2021年9月10日(星期五)前将以上材料上报到县人社局干部管理科,遇有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县人

社局干部管理科报告。如不能按时提供以上材料,则视为自动弃岗,后果自负。考生放弃或未通过考核的,取消应聘资格。

台安县人社局干部管理科 联系电话:0412--4890303

附件:2018年台安县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进入考核人员名单

台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二一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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