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溪县社区矫正工作现状以及用人要求,我公司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本溪县社区矫正助理员,派遣至本溪县司法局及其12个司法所,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现将招聘简章公布如下:
一、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笔试、面试、政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和聘用期限
招聘社区矫正助理员13名,聘用期限暂定两年。
三、招聘要求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政治思想觉悟高、品行端正、无前科劣迹和不良嗜好;(二)具有本溪县常住户口,爱岗敬业,服从分配;(三)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熟练掌握办公软件及互联网日常应用;(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0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五)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1.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2. 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3. 受到过刑事处罚和党纪政务处理的;4. 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含试用期内)工作人员;5.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6. 直系亲属正在服刑的;7. 其他不宜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1年10月26日至10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5∶00。(二)报名地点:本溪县人社局一楼。联系人:孙女士 ; 联系电话:15504148685;024-47133899(二)报名资料:报名者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报名人员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历认证,自行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经审查符合报名条件者,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提供材料不全的、不按要求填写登记表的,报名时不予受理。(三)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本溪县司法局和本溪市华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共同负责。资格审查时,对不符合聘用条件而未通过审查的人员,由本溪市华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予以告之原因。(四)通过审核的报名人员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华新HR。
五、考试
(一)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统一组织、统一命题、统一评卷。考试内容为公务员职业行政能力测试、相关法律知识。考生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二)面试。面试人员按招聘指标1∶2的比例,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如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则同时进入面试。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请关注微信公众号:华新HR。(三)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以笔试、面试成绩之和计算,满分1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70%+面试成绩×30%。所有参加考试人员均列入本公司劳务派遣人员候录人员库,以备补录使用。
六、体检
体检以考生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招聘指标等额确定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参照事业单位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诚信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本公司进行诚信考察和资格复审。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阅档、实地考核等多种形式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被考察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等情况。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八、聘用待遇
(一)所聘用人员与本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每人每月1900元,我公司按现行社会保险政策为已聘用人员缴纳五险。(二)所聘用人员将被派遣到本溪县司法局及其12个司法所从事社区矫正工作,试用期为两个月。按总成绩高者优先选岗。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 本简章由本溪市华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