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派遣方向
本次共聘用13人,分别派往本溪县司法局及其12个司法所工作。
二、选岗方案
(一)选岗时间
2021年11月4日9:00
(二)选岗地点
本溪县司法局8楼会议室。
(三)选岗时间流程
1. 9:00前,入围考生到达选岗现场,签到;核对准考证、身份证;按总成绩排名顺序号入座。
2. 9:10,讲解选岗要求;
3. 9:30,参与选岗的考生开始依次选岗;
(四)岗位选择要求
1. 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选择岗位,签字确认。每名考生只有一次选岗机会,签字确认后,不能再调整岗位,每名考生选岗时间限时3分钟。
2. 考生请结合自身的工作能力水平和实际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如果上岗后不能胜任该岗位工作或不适应该岗位工作条件将予以辞退,不予调整岗位。
3. 放弃选岗的考生,考生本人在《本溪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助理员选岗确认单》的“选择岗位”项下写明“本人自愿放弃岗位选择”并在“考生确认签字”栏内签署考生本人姓名予以确认。
4. 总成绩前13名考生如有体检不合格或放弃选岗的,所空余岗位按考生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选岗。
5. 考生在轮到其选岗时如果未到达选岗现场将取消优先选岗资格,按总成绩排名顺序由下一位考生选岗,待入围的13名考生选岗结束后再由迟到的考生按考试总成绩排名顺序再次选岗。
6. 总成绩排名前13名考生因迟到在补选岗位期间到场的可优先参加岗位补选。
7. 在本次选岗结束前仍然没有到场参加选岗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选岗、补岗资格。
三、劳动合同签订
请参与选岗考生携带以下材料,现场签订劳动合同。
1. 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2. 一寸照片两张
3. 无劣迹证明(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4. 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一份(失业状态)
5. 个人征信证明
6. 社保个人编码
7. 本人中国银行卡号
附:本溪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助理员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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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溪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助理员计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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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岗位 |
名额(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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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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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观音阁司法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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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小市司法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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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田师付司法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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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南甸子司法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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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碱厂司法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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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东营坊司法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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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高官司法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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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清河城司法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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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草河城司法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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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草河口司法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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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草河掌司法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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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连山关司法所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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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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