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本溪市供销社面向社会招聘机关办公室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计划
3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
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必须是通过县(区)就业服务机构认可的就业困难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可以报名:
1. 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2. 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3. 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4. 随军后无工作的现役军人配偶
5. 烈属
6. 享受定期定量抚恤和生活补助的优抚对象
聘用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3.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组织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的程序进行。
报名时间
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00—16:00,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休息。
报名地址
本溪市供销社
咨询电话
024-47139937
资格审查
符合应聘条件的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一寸免冠照片1张。
(2)本人户口本、身份证、学历证,就业失业登记证。
(3)符合就业困难对象相关证明材料。
个人所提供的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由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出,将取消面试资格。
人员管理和待遇
1.用工性质为公益性岗位人员,按照《本溪市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进行日常管理。
2.月工资标准为2010元(其中1710元为财政拨款,300元为供销社自筹),财政拨款部分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