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招聘12名派遣制人员公告
2022-03-04
文章来源:未知

根据各部门人员需求,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计划招录12名派遣制司法辅助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标准,综合笔试(技能测试)、面试、总成绩,择优录取适合法院工作的司法辅助人员。

二、招聘岗位

书记员6名,财会人员1名,驾驶员5名。招聘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管理,无正式编制。

三、报考条件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过硬的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行,具备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专业技能;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需要的学历、学位要求;

(6)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2002年2月28日出生)

(7)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行政拘留治安管理处罚的;

(2)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或解聘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5)本人或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其他不适合从事司法辅助工作的情形。

2.岗位要求

(1)书记员6名

岗位职责:负责庭前准备、庭审记录、文书校对、案卷归档、协助法官从事送达、保全、鉴定、调查取证、庭前调解、协助执行等工作。

岗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2.有法院工作、实习经历的,优先录用(需提供佐证材料)。

(2)财会人员:1名

岗位职责:

财务报表填报;

财务单据整理及装订归档管理;

政府资金相关平台管理。

岗位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会计学相关专业。

2.具有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

3. 财会人员有财会工作经历五年以上,年龄可适当放宽至40岁以下(需提供佐证材料)。

(3)驾驶员:5名

岗位职责:执行相关出车任务。

岗位条件:

1.A2(或者B1及以上)驾驶证,无前科劣迹。

2.掌握交通法规,驾驶技术娴熟,熟悉沈阳市内及周边交通环境;

3.年龄在3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1977年3月1日--1987年2月28日出生)

驾驶员岗位需参加驾驶技能测试。

3.任职回避:

1.与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在职的干部职工有夫妻、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配偶的父母关系的,不得报考。

2.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辖区内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或者设立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

2022年3月4日—2022年3月10日

(上午8:30-11:00,下午1:30-4:00,周六日、节假日休息)。请考生在报名时间内登录沈阳高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www.lnlwpq.com)、或企联培训(www.sytzpx.cn)行业新闻-招聘信息内查询招聘简章,电子形式填写报名表,以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考试费100元/人。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沈阳高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皇姑分公司客服部(沈河区太清宫街6号智源学校二楼)

报名电话:

024-26210222/31688066

所需材料:

1、报名登记表纸质版一份(纸质版请考生以电子形式填写后用A4纸打印并亲笔签名)

2、不存在不得报考情况承诺书(亲笔签名)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在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学信网证明(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7、无失信记录证明(可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截图打印:

http://zxgk.court.gov.cn/)

8、个人征信证明(本人到中国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即可打印)

9、在职人员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0、符合财会人员、驾驶员条件及放宽条件的需提供相关证件等证明材料。

(二)笔试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笔试考试采取现场答卷的方式,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书记员、驾驶员岗位需额外进行速录、驾驶技能测试,测试成绩一并纳入综合笔试成绩中,技能成绩和笔试答卷成绩按照70%和30%的权重计算综合笔试成绩)。根据岗位类别、综合笔试成绩,按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

3、按1:2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进入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100分,60分合格。

(四)总成绩

综合笔试、面试成绩计算总成绩(各占50%)。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五)体检

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另行通知。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从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顺位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六)政审

政审主要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及家庭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

(七)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由沈阳高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皇姑分公司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递补

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的、放弃聘用的、公示发现问题的,根据考试总成绩高低从考试合格人员中顺位递补(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五、工资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由沈阳高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皇姑分公司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工资标准为2970元/月(含“五险一金”个人承担部分)。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工资按照80%标准发放。凡违反法律、单位纪律规定、劳动合同及自身原因等不能胜任工作的,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六、防疫要求

本次招录考试期间(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要求报考人员全程佩戴口罩,此外,参加笔试、面试的报考人员须提供“辽事通”绿码,并进行体温检测。“辽事通”黄码或者红码者则须提供在沈隔离观察证明和期间进行的核酸阴性检测报告。

注意事项

1.沈阳高盛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皇姑分公司是唯一授权委托组织报名机构。本次招聘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2.考生自报名至聘用期间,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邮箱正常使用,并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邮箱异常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3.招聘期间,考生如不按规定笔试、面试、体检、办理有关手续等,视为主动放弃聘用资格。

4.请考生自觉遵守考试期间疫情防控要求,履行个人责任,如实报告健康信息,对瞒报、谎报、不履行个人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法律责任,并取消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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