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诉源治理,按照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大连市司法局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专职调解员。现就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及名额 大连市两级法院拟选聘专职调解员300名。工作地点按照方便工作原则确定。 二、工作职责 对法院委托和委派调解的各类纠纷开展诉前和诉中调解工作、制作调解笔录、整理调解档案、在多元调解信息系统录入调解信息、协助法院开展送达、调取证据以及其他交办的工作任务。 三、选聘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大专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纪守法、公道正派、热心调解事业、责任心强; 3.具备从事调解工作所必需的文化水平和法律素养,能够熟练操作智能手机和电脑; 4. 熟悉社情民意,具有群众工作能力,具有较强的沟通和组织协调能力。 (二)以下人员可适当放宽政策并优先聘用: 1.中共党员; 2.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3.退休法官、检察官、民警、司法行政干警、纪检监察干部、乡镇(街道)干部、社区工作者和律师; 4.具有教育工作、妇女儿童工作、仲裁等基层工作经历的; 5.具有计算机软件工程师、国家心理咨询师、会计师或其他职业资格证书的; 6.熟悉金融知识,有金融纠纷调处经验的; 7.具有建筑行业、保险理赔行业从业经历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 近三年内受过严重行政处罚和行业处分的; 3. 受过严重党政纪处分的; 4.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四、报名要求 (一)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8日(端午假日不休息)。 (二)报名方式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次选聘采用线上、线下或电话报名等方式。线上报名可将报名表发送至指定邮箱,线下报名可就近选择到现场报名或以邮寄方式递交书面材料,也可通过本公告中所留的电话号码进行报名。报名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毕业证书、《专职调解员报名表》,所有证件可随报名表以图片方式发送至邮箱,也可现场递交或邮寄递交复印件,电话报名需在规定期限内递交上述报名材料。审查时将对所有原件进行核对。 (三)报名单位联系方式 本次选聘,报名人员不受地域限制,可就近选择到以下任一法院报名,各报名法院的联系电话均可拨打。 1.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联系人:金法官 电话:0411-8377 5187 191 0411 0365 邮箱:dlzylayt@163.com 邮寄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人民广场2号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 邮编:116012 2.中山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闫法官 电话:0411-8278 7042 191 0411 1085 邮箱:zsqrmfysfzx @163.com 邮寄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天津街58号中山区人民法院 邮编:116001 3.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杨法官 电话:0411-8279 3630 191 0411 2355 邮箱:shkfybgs2@126.com 邮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789号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邮编:116021 4.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李法官 电话:191 0411 3663 邮箱:Lychee373@126.com 邮寄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明珠广场6号甘井子区人民法院 邮编:116031 5.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杨法官 电话:0411-8636 5858 191 0411 2559 邮箱:lsfyzzc@sina.com 邮寄地址:大连市旅顺口区新城大街5号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邮编:116041 6.金州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赫法官 电话:0411-8778 6240 191 0411 2669 邮箱:1048869883@qq.com 邮寄地址:大连市金州区民主街21号金州区人民法院 邮编:116100 7.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石法官 电话:0411-8318 7950 邮箱:pldfygyz@163.com 邮寄地址:大连市普兰店区中心路三段92号普兰店区人民法院 邮编:116200 8.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联系人:张法官 电话:0411-8389 6051 191 0411 3516 邮箱:gxqtjy@163.com 邮寄地址: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爱贤街8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人民法院 邮编:116025 (四)审查考核 市、县(市、区)人民法院和同级司法局组织书面审查和面试考核。 五、聘用说明 市、县(市、区)人民法院将择优选聘专职调解员,实行两年一聘用,聘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可续聘;不能满足所在法院工作需要的,可随时解聘。原则上,在聘用期间每月调解结案满4件,经审核通过,可领取基础补贴1000元,在此基础上,根据难易程度区分档次,每调解结案一件领取100元、150元、200元不等的补贴。具体补贴标准,各法院根据调解纠纷的数量、质量、难易程度、社会影响等情况合理调整确定。专职调解员根据属地原则,服从市、县(市、区)人民法院和司法局调配。 附:专职调解员报名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