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彰武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笔试成绩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含)以上的考生,按照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试人选,未入围体能测试但成绩与入围最低成绩接近的考生,请保持电话畅通,如出现递补情形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试。参加体能测试人员详见(附件1)。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请所有考生认真阅读):
一、时间地点
1.时间:2022年8月10日早9时至12时
2.地点:彰武县公安局警体馆
二、体能测试
1.项目及标准:体能测试项目为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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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测项目及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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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30周岁(含)以下 |
31周岁(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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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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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跳摸高 |
≥265C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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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测试方法:
(1)10米×4往返跑
测试方法为:受测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每人有三次机会。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

(2)纵跳摸高
测试方法:准备测试阶段,考生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高度标识,触摸到高度线或者高度标识的视为合格。每个考生最多测试三次。
注意事项:参加体测人员须穿着运动服及运动鞋,参加体测前自行做好热身准备;患有心脑血管、高血压疾病及其他不宜参加体能测试情况人员不应参加体能测试,如参加测试,造成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如出现受伤等其他意外情况,由考生本人负责。
逾期未参加体能测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疫情防控要求
1.测试当天,进入测试点时所有考生应现场出示: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纸质准考证;
(3)本人测试日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外地返彰人员需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4)“辽事通健康码”(绿码);
(5)“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无异常)。并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测试点,否则不得参加测试。如发现体温异常(≥37.3℃),需现场进行体温复测。
2.应试考生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参加测试:
(1)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
(2)隔离期未满者以及因属地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的人员;
(3)测试前14天内有重点管控或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或行程的考生不得参加测试(具体区域范围以阜新疫情防控要求为准);
(4)测试当天,不能按上述要求提供规定城市、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5)测试当天,“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异常,经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测试条件的考生;
(6)进入测试点前,因体温异常、干咳、乏力等症状,经测试点防疫副主考综合研判不具备参考条件的考生。
因考生自愿放弃、体能测试不合格、及其他原因达不到1:2比例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递补人选。
所有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按要求如实填写《彰武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试表》,于测试当天提交给现场工作人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