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要求:
根据工作需要,辽宁省人民检察院宣传处通过劳务派遣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网站编辑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招聘职位:工作人员
招聘人数:1人
招聘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
5、中文、新闻或法学专业,全日制普通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且具有相应学位;
6、有较强的文字综合和沟通协调能力,具备写作、选稿、编稿、组稿的基本能力,掌握岗位必须的计算机运用、摄影、修图、视频拍摄和剪辑能力;能够胜任网站等平台稿件的美编任务;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责任心强,吃苦耐劳
8、能够积极完成交办的突发性、临时性等其它工作。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人员;
5、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编辑和运维情形的。
岗位职责:
负责日常网站维护、编辑与发布;协助宣传处工作人员完成策划、撰写、采访、编审等任务;协助新媒体作品创作;协助做好日常拍照、摄像工作、音视频剪辑、专题片拍摄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4670元/月(应发),缴纳5险,用工方式为派遣制。
工作时间:
周一至周五,双休。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谭老师 关老师 联系电话:024-22534553、22516552
应聘者将应聘报名表以附件形式发到邮箱:lnrcpqzp@163.com,并在邮件主题和简历名称注明应聘单位及职位,格式为“姓名-所报单位-岗位”,否则视为无效简历。
此次招聘不收取任何费用、押金等,敬请各位求职者知晓并转告,以免受骗损失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