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建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安排,即将开展体检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人员名单
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地点
请列入名单的考生于2022年8月21日早7:10前到建昌县人民医院院内门诊楼北侧集合,统一参加体检。禁止陪同。
三、携带物品
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200元现金,近期二寸免冠照片1张,黑色碳素笔1支,未提供原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须携带《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招考公告附件4下载模板)。
四、注意事项
1.根据医院防疫政策要求,考生需提供核酸阴性证明。其中:7日内无葫芦岛市外旅居史的需提供72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7日内有葫芦岛市外(无风险地区)旅居史的需提供72小时内两次采样间隔在24小时以上的核酸阴性证明;有低、中、高风险区域旅居史人员按照疫情防控相关政策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考生应根据体检时间和核酸检测报告所需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确保核酸检测报告时间符合要求,以免影响参加体检。
2.考生体检前接受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出示符合条件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体温正常,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核酸检测证明符合要求方可进入体检流程。
3.考生自备符合防疫要求的医用外科口罩,除必要时摘除外,需全程佩戴。
4.严格遵守时间,对无故缺检和迟到者不再组织身体检查,视为自动放弃。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
5.体检表需由受检者本人填写页要求用黑色签字笔,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
6.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请在受检前8—12小时禁食、禁水。
7.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请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
9.体检过程中要服从指挥,遵章守纪,不得隐瞒病史,不得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不得透露本人姓名和报考岗位等个人身份信息;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10.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进行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自理。
五、特别提示
1.本次体检疫情防控要求将按照国家及省、市、县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动态调整,如遇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体检时间也会根据现实情况做出相应调整,请考生密切关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及建昌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
2.请列入体检名单的考生在体检前减少聚集、流动,加强个人防护,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咨询电话:0429-3608026
附件:2021年建昌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xls
建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