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情况
2022年6月市营商局已发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政府雇员的公告,根据现行沈阳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笔试考试拟采取线上答题方式进行,同时在考试前开展补充招聘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岗位需求
(一)补充招聘名额
3人。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35岁以下,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4.形象端正良好,举止大方得体,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述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5.熟练掌握计算机和各类办公软件操作,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
6.具有正常履职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体条件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7.无直系亲属就职于本单位,遵守任职回避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于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考或公务员招考中或其他国家考试中被招考(考试)主管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舞弊行为的人员;
5.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的人员;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录的人员;
8.已与其他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等无法解除的人员;
9.其他不宜从事政府雇员工作的人员。
(三)其他
其他待遇和职位说明不变。
招聘方式及程序
(一)信息发布
《补充招聘公告》及后续考试通知将通过沈阳政务服务网、沈阳政务服务APP发布,请及时关注公告信息,因个人原因未及时参加考试、面试、体检,将视为自动弃权。
(二)线上报名
9月19日-21日(报名截止时间为9月21日17:00),将以下材料存放一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压缩后发至sysjjgdw1@163.com邮箱。
1.《公开招聘雇员报名登记表》(电子版)
2.身份证照片(正面、背面)
3.考生2寸电子证件照片(蓝底)
4.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照片
5.学信网认证报告或认证材料
(三)其他程序和纪律要求
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等程序和纪律要求与原招聘公告内容一致,具体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沈阳政务服务网站公告。
邮箱:sysjjgdw1@163.com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
沈阳市营商环境建设局
2022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