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教育局、教师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
为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夯实名师评选基础,市教育局决定,组织开展我市“十四五”第一批研究型教师推荐和培养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及名额
1.对象。全市基础教育阶段学校(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
2.数量。全市共遴选50人。各县(市、区)和市直中小学按照本地区(本学校)参加科研种子教师、骨干教师培训人数的40%推荐,其中上报人数中骨干教师占比60%,种子教师占比40%,市直中小学不足1人的根据参训情况酌情推荐。参加全市岗位大练兵的教师可不受所在地区数量限制酌情申报,数量单列。
二、推荐条件
1.参加工作6年以上(含6年)的一线任课教师;
2.参加过市科研种子教师、骨干教师培训;
3.参与过市级以上(含市级)科研课题并已通过结题;
4.教学能力和研究能力强,获得过市级(含市级)以上优秀课奖励,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经验及成果。
此外,具备资格的岗位大练兵教师,要同时符合上述推荐条件中的三项。其他被推荐教师要符合上述全部条件,并能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学校负责验证佐证材料的真实性。推荐的人选要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并在校内进行公示。
三、申报材料报送方式
1.申报材料。
(1)辽阳市待评研究型教师推荐表一份(见附件1)
(2)辽阳市待评研究型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一份(见附件2)
(3)佐证材料(提供由学校盖章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即可)
2.上报要求。
(1)上报形式。
纸质版材料: 推荐表及佐证材料打印后加盖公章,一式一份,左侧装订;汇总表加盖公章。
电子版材料:汇总表上传至邮箱ky3667867@163.com,文件名为:第一批待评研究型教师 +地区/学校。
以各县(市、区)和市直学校为单位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材料。
(2)上报时间及联系方式。上报截至时间2022年12月6日。
联系人:杨丽杰 李晓黎 联系电话:0419—3667867。
四、其他说明
1.遴选工作要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方式组织开展,市教育局成立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3),市教师进修学院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各县(市、区)教育局、师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做好遴选的基础工作,按通知要求按时上报推荐人选。
2.待评研究型教师人选确定后,所有入选人员将参加为期一年的带题参训(完成市级教师微型课题研究),考核合格后由市教育局授予“市研究型教师”荣誉称号。
辽阳市教育局
辽阳市教师进修学院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