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前身为沈阳建筑大学城市建设学院,成立于2000年7月,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普通高校。学校是面向建筑、信息、装备制造、管理、艺术、经济等领域的全日制本科高校,设有9院3部,形成工、管、艺术、文学、经济等学科交叉渗透、协调发展的办学格局,在校生13000余名。 学校设有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网络与新媒体、时尚传播、土木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测绘工程、无机非金属、安全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自动化、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电气与智能化、智能建造、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交通运输、物流工程、机械电子工程、智能制造工程、工商管理、工程管理、人力资源管理、会计学、工程造价、互联网金融共32个本科专业。 学校牢固树立应用型办学理念,积极构建OBE、CDIO、工程认证等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学生工程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的培养,与100多家企业紧密合作办学,建立实习实践就业基地。学校毕业生就业率始终名列省内院校前列,连续6年获得辽宁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学校党委荣获“沈阳市先进党组织”和“沈阳市委教科工委先进党委”称号;学校多名教师获得沈阳高校“优秀教师”、沈阳市教科工委“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学校学生每年荣获国家、省、市以上各类奖项200余项。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聘。 一、 招聘条件 1.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政治素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尊重他人。 3.具有较强的责任心、事业心和奉献精神。 4.具有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思想。 5.身心健康,性格开朗。 6.就读和工作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7.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录用: (1)报名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弄虚作假等问题的。 (2)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3)曾因不胜任岗位工作或其他原因被原单位辞退的。 (4)身体状况或其他不适合从事高校工作的。 (5)存在师德、师风问题的。 二、 招聘要求 三、 薪酬与福利 1.享受五险一金。 2.享受带薪寒暑假。 3.学校提供通勤车和单身教工公寓。 4.报销采暖费。 5.享受教职工食堂免费早、午餐。 四、 应聘方式及流程 五、 联系方式 1.地址:沈阳市浑南区全运五路501号 邮编:110167 2.学校官网:www.syucu.edu.cn 3.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李老师 024-31679810 注:1.招聘仅通过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发布招聘信息,通知形式为沈阳城市建设学院办公电话,不通过其他途径接收报名信息,报名人员请勿相信其他招聘渠道。 2.试用期六个月,满足岗位要求,考核合格者予以转正,不合格者不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