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千山区某单位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人公告
2023-03-01
文章来源:未知

 根据工作需要,现为千山区某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人,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1.招聘人数:1人;
 
2.招聘岗位:机关科室。
 
二、用工方式及薪酬待遇
 
招聘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月工资实发2300元,并按规定缴纳“四险”,发放节日福利,全年工作时间参照《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国务院令513号)的规定(特殊情况除外)。
 
三、工作地点: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千山分局(千山区建新街日新小区)。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2.要求具备团队合作、积极进取,工作严谨、认真、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协调能力强;
 
2.报考年龄应在25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3年3月1日至1998年3月1日期间出生)。
 
3.应聘人员应具有本科及以上文化学历;
 
4.具有适应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身体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聘用时没有其他劳动合同纠纷。
 
(二)岗位优先录取条件:
 
具有环保、化工等相关专业或具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人员,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人员,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人员,以及根据相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录用。
 
五、招聘工作流程
 
(一)发布公告
 
“鞍山润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2.报名时间:2023年3月2日-2023年3月3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3.报名地点:鞍山市高新区激光产业园科创中心449房间;
 
4.报名联系方式:0412-5269100    15604221926(黄女士);
 
5.考务费:无;
 
6.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通知。
 
(三)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户口簿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及复印件1份;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验证码需在有效期内)1份;
 
5.本人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1张(与报名登记表一致);
 
6.按要求填写《报名登记表》(附件1)、《考生承诺书》(附件2)(下载附件并打印填好,本人签字处须手写)。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全过程(含试用期),一经发现应聘人员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六、录用程序
 
(一)考试形式
 
1.本次招聘只设面试、考核环节,面试参照结构化面试的形式,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2.面试时间和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成绩公布时间:详见“鞍山润生”官方微信号公众平台。
 
(二)体检:常规检查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计划招聘人数的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1.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产生的岗位空缺,按同一报考岗位人员,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政审与公示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政审,政审合格人员名单,在“鞍山润生”官方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同时上岗)。接受社会监督,有问题并查实的,或一时难以查实的,不予聘用。产生的岗位空缺,依次递补。
 
(四)培训考核
 
由用人单位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组织培训后进行考核。
 
(五)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签定劳务派遣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按照个人条件和工作岗位要求分配,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用人单位对聘用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定期考核,每年度签订合同前进行考核,由用人单位出具考核合格报告,根据用人单位实际需求,选择合同期内考核合格者优先续签合同,考核不称职或国家、省、市及相关部门出台不再聘用的政策则停止合同续签;不合格及不服从岗位分配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1.已参加工作的考生需征得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并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劳动关系问题,出现纠纷由考生自负;
 
2.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考生报名时,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或与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相符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面试、聘用资格;
 
3.考生自报名至聘用(资格初审、面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4.本次招聘所有信息在“鞍山润生”官网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不在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企业平台信息。若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体检、政审等一切与本次公开招聘相关的工作,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5.报名时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纪律,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本次招聘从未指定任何单位和个人编写有关考试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单位和个人举办有关考试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等,误导报考者的,均与本次招聘组织单位无关。
 
八、疫情防控要求
 
考生参加考试期间,要遵守《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有关规定。
 
九、本次招聘信息均以招聘方网上发布为准,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方解释。
 
 
附件1:《报名登记表》
 
附件2:《考生承诺书》
 
鞍山润生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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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辑:孙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