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大人社发〔2013〕71号)、《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大人发〔2006〕24号)、《关于印发大连市区(市)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专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实施意见的通知》(大人社发[2015]220号)文件规定,2023年拟面向高校自主招聘全日制应届毕业生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共招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9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长海县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专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此次自主招聘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面向高校招聘事业编制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自主招聘院校的2023届应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包括2023届毕业生及择业期内(2021届、2022届)未落实工作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未有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毕业生;
(六)具有岗位所要求的专业、技能和其他条件;
(七)已被各级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和事业单位录取的,或已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的,不接受报名;
(八)2023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 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否则不予聘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的其他情形的人员。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招聘范围
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沈阳药科大学、沈阳医学院、锦州医学院(原辽宁医学院)、大连大学(医学专业)。
五、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在长海县政府网、“卫计长海”微信公众号、考生所在学校网站和学校公众号上发布。发布公告时间:2023年4月4日—4月6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4月7日至4月10日下午16:00止,报名材料收件截止时间以收件邮箱显示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考生将上传审核材料原件的扫描件单独做成 1 个 PDF 文件,压缩后打包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ch_wjj @163.com ),电子邮件和压缩文件名均为:“岗位识别码+招聘岗位+姓名”。请尽量避免重复报名,如有问题可通过电话、邮箱等形式联系工作人员。
3.报名时须上传的材料:
(1)《2023年长海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 2,下载表格并用 A4 纸打印后由本人使用黑色签字笔完整填写);
(2)身份证(正、反面);
(3)毕业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学位查询结果截图,研究生还需提交本科毕业证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及学位网学位查询结果截图;2023年毕业应届毕业生还未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的,上传手写并签名的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承诺书;
(4)应届毕业生上传《学生证》原件,择业期毕业生上传《毕业证》原价。
4.报名要求:
(1)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考生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在整个招聘工作中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还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2)报考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重复报名无效,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负责。报名时必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报考同一岗位原则上要形成不低于2:1竞争比例,当同一岗位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未达到2:1竞争比例时,取消或按比例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并通知被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报考人员进行岗位调整。对不同意调整或不能调整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对报考人员上传的材料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在长海县政府网、“卫计长海”微信公众号、考生所在学校网站和学校公众号发布,同时发布面试时间、地点、要求等,因考生上传资料不全,无法辨别或附件损坏无法查看,导致资格审查无法进行的,报名无效。
2、现场资格复审。考生携带原始证件和复印件(与网上上传材料一致)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考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为:《居民身份证》、本人手写签名的书面承诺书(如果未按期毕业,取消聘用资格)、《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2023年长海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资格复审时,凡提供的有关证件和信息与实际不符、以及不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要求条件的,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面试资格。资格复审通过后,报考人员即可领取准考证。未按期领取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
(四)面试
1、面试形式:现场面试,按照《关于印发大连市区(市)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专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实施意见的通知》(大人社发【2015】220号)和《大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实施细则》(大人社发【2006】24号)等有关规定执行。面试主要测评报考人员适应实际工作岗位要求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等。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不满60分的不予聘用。当场打分,当场公布成绩。考试成绩核定后,成绩并列者,通过加试的方法确定考察和体检人员。
2、面试要求:报考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未按期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加面试时,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2023年长海县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面试开始前30分钟开始入场,面试开始后迟到的报考人员不允许进入考场。
3、成绩查询:报考人员于面试结束3日后通过长海县政府网、“卫计长海”微信公众号、考生所在学校网站和学校公众号查看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员。
(五)考察和体检
考察的主要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国家相关规定执行。因考核或体检不合格而产生的招聘岗位空缺,按照面试成绩依次递补。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招聘或取消招聘。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和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长海县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按规定完备用人手续,订立聘用合同。公示期满且无异议后,如因其他原因未能聘用而产生招聘岗位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七)服务期限
通过自主招聘方式招聘到长海县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在规定的服务期限内不得申请在事业单位间流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办理相关手续。录用人员试用期 1 年,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适合卫生工作或出现重大事故,医院可予以解聘。
六、咨询服务
招聘政策咨询:长海县卫生健康局
电 话:0411-39370065
(上午8:30-11:00、下午14:00-17:00)
七、特别提示
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订立聘用合同)请留意长海县政府网和相关学院网站及公众号,同时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聘单位联络,因所填报的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招聘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组织机构无关。
附件1:长海县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专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岗位计划表
附件2:长海县2023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自主招聘医疗卫生专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
长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长海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