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沈阳考区报名开始
2023-04-09
文章来源:未知

 根据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工作安排,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沈阳考区定于4月10日-4月17日报名,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报名条件

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残障康复、优抚安置、卫生服务、青少年服务、司法矫治等社会服务机构中,从事专门性社会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并符合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高级社会工作师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时间安排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4月10日9:00-4月17日24:00资格核查时间:4月10日-4月1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缴费时间:4月10日9:00-4月19日24:00报名网站:沈阳市考试院(网址:www.sysksy.cn)

三、注意事项

(一)考试报名前,报考人员须提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注册,未注册的人员,无法进行考试报名。

1.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考生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

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查是对2002年至今大专以上(含大专)的学历信息、2008年9月至今的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增加本人学历、学位信息时,请确保证书编号(17或18位)、专业名称(含括号内文字及标点符号)、毕业时间等与学信网信息完全一致。在线核查“未通过”的,请先自行与学信网信息进行比对,如有不符可重新增加一条正确的学历或学位信息并等待再次核查。

2.考生可于信息提交24小时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核查结果,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建议考生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3.核查结果提示“未通过”或“需要人工核查”的不会影响后续报名,须在报名开始后按规定进行人工核查。

(二)报名地市及核查点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填报,驻沈的中、省直单位报考人员报考地市应选择“辽宁省省直”,核查点应选择“辽宁省人事考试中心”;其他工作地为沈阳市的报考人员报考地市选择“沈阳市”,核查点应选择“沈阳市考试院”。

(三)本考试实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由本人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信息,签署告知承诺书(不允许代为承诺)。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须接受考试组织机构在考前、考中、考后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全程核查。

四、“帮代办”“指导办”服务为进一步优化考试报名服务,方便沈阳考区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沈阳市考试院推出资格考试“帮代办”、“指导办”服务,如您在报名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与我们联系,由工作人员为您提供解答、代办、指导等服务。

1.帮代办。可将您需要咨询或服务的事项发送到指定邮箱:glb-sksy@shenyang.gov.cn,邮件标题以“姓名+考试名称+办理事项”命名;

2.指导办。添加沈阳市考试院工作人员微信,提供报名指导服务;

 

 

3.在线答疑。登录“沈阳市考试院”官网,在“在线答疑”栏目中提问咨询;

4.查看附件。查看沈阳市考试院网站《关于2023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沈阳考区报名工作的通知》中附件1《资格考试报名常见问题解答》,根据相关提示解决问题;

5.电话咨询。报名期间咨询电话:024-22866188(如遇人工坐席繁忙,请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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