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辽阳考区面试工作,已于2023年4月21日圆满结束。根据《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要求,现将体检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和医院
体检时间:2023年5月6日(星期六)
体检医院: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
报到时间:
男性考生5月6日8:00到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门诊大楼六楼会议厅报到;
女性考生5月6日7:00到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一楼多功能厅报到。
地 址:
辽阳市第二人民医院:白塔区卫国路一段1号
辽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白塔区青年大街84号
特别提示:
1. 请体检考生提前熟悉体检医院所在位置,自行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避免迟到,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 承诺在体检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的考生,须在体检开始前提供。
二、体检项目和标准
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以及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检要求和注意事项
1. 考生参加体检时要全程佩戴蓝色医用口罩。进入体检医院后,要服从医院管理,对体检中未经同意擅自离开体检现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2. 体检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参加体检,体检费360元,微信支付,请自理。
3. 体检开始前,请考生将携带的全部通讯工具关闭,交由工作人员保管。
4. 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彩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至12小时,体检当日早晨禁食禁水,体检前沐浴。
5. 女性受检者生理期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生理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不可穿带亮片装饰的内、外衣,不可穿连裤袜。
6. 体检考生不得隐瞒病史,要配合医生认真完成所有项目检查,勿漏检,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录用;体检考生不得有弄虚作假等任何作弊行为,非体检人员未经批准不得随同体检考生进入体检场地,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7. 体检医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必要的检查、检验项目。
8. 本次体检工作采取集中组织的办法进行,体检考生在其他时间或其他医疗单位的检查结果不作为判断是否符合本次体检标准的依据。
9. 体检结果将由招考单位通知体检考生。体检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申请且只能申请一次复检。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相关提示
1. 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清淡饮食,勿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2. 请保持报名时所留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工具不畅,所导致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补检、复检时间另行安排。
联系电话:0419—2306810
附件:2023年度辽宁省考试录用公务员辽阳考区体检人选名单.xls
中共辽阳市委组织部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