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鞍山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的公告》有关规定,即日起对体检、考察合格的2名拟聘用人员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自2023年11月28日起至2023年12月6日止,请社会各界广泛监督。具体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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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姓名 |
报考岗位 |
考核成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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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洪祥 |
数学与信息科学学院教师(二)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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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徐亮 |
美术学院教师(一) |
90 |
如对拟聘用人员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3年12月6日前署实名向有关部门反映。
监督电话:
鞍山师范学院人事处:0412-2960868
鞍山师范学院纪检监察室:0412-2962668
鞍山师范学院
二〇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七日